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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专栏简介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 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之前,以旧村改造为名实施预征收,规避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背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日期:2023-06-26 点击:82次

    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之前,以旧村改造为名实施预征收,规避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背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 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日期:2023-06-20 点击:50次

    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纷案件的处理,应以被安置人利益的整体平衡以及减少当事人诉累为原则,故审理时应在查明被安置人的基础上,对全部的征收补偿利益进行分割。即使部分被安置人未提出独立的诉讼主张,但因征收补偿利益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范畴,判断是否支持原告一方诉讼主张或计算支持的份额,也应建立在对整体征收补偿利益分割基础之上。至于是否应在判决主文中明确各自份额,应在释明的基础上,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进行判决。如某一方被安置人主张内部不要求区分份额,可在判决中载明,并将该方被安置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裁判。

  •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作出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日期:2023-06-07 点击:46次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作出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法院审理查明,案涉征收决定红线范围内均系集体主地上房屋,绝大部分集体土地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少部分土地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复,但并未按集体土地征收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征收。此外,某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案涉征收决定时亦未严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合理顺序和步骤选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案涉征收项目图涉及资金缺口问题,处于停滞状态。

  • 蒋某林诉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补偿案
    日期:2023-06-07 点击:63次

    蒋某林诉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补偿案本案中,大丰自规局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参照江苏省农业保险大丰地区现行执行的每亩550元标准补偿107800元,明显偏低,未能体现行政补偿的合理性原则。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对蒋某林合理损失367657元酌情由大丰自规局按照70%进行补偿。遂判决大丰自规局向蒋某林支付补偿款257359.9元(扣除已支付的107800元,尚应支付149559.9元)。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 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拆除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属超越职权
    日期:2023-06-06 点击:108次

    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拆除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属超越职权

  • 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后,长时间未进行征收,导致被征收的房屋长期不能使用,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赔偿
    日期:2023-06-04 点击:37次

    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后,长时间未进行征收,导致被征收的房屋长期不能使用,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赔偿被申请人主张铁西区政府采取断电、断水等行为发生的盖然性较高,且铁西区政府相对于被申请人而言,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容易举证证明待证事实。因此,应由铁西区政府承担举证责任,在其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十个步骤
    日期:2023-04-09 点击:46次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十个步骤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地通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作出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日期:2023-03-29 点击:47次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作出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 先征后批、多征少批都属于违法征地行为
    日期:2022-12-15 点击:179次

    先征后批、多征少批都属于违法征地行为先征后批、多征少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第一款“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定,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行为。

  • “外嫁女”没有资格享受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
    日期:2022-12-08 点击:64次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的承包权益对农村成员至关重要,“外嫁女”也不例外。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平等地享有分配份额。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很多农村面临拆迁征地,村委会应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本案中,原告陈某户口没有迁出本村,也没有在其他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权,因此仍可参加分配本村的征地补偿款;陈某的儿子自出生落户该村,具备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主体资格;陈某的丈夫户籍迁入本村,在原籍地已不再享有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应认定其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综上,陈某一家三口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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