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最终对外发生效力的是上级政府的批准行为,还是下级政府的公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过程中,一般而言,最终对外发生效力的是上级政府批准行为,下级政府公告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但公告的内容影响被征收人权利义务的情形除外。
土地征收并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委会后,原土地使用人对案涉土地不再享有相关权利,与土地征收之后的出让行为没有利害关系
房屋征收中承租人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及公平补偿原则房屋征收案件中,若承租人在被征收的房屋上有不可分割的添附或依法独立在其承租房屋开展经营活动,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就有可能对承租人在房屋上的添附、承租人屋内物品或其正当行使的经营权造成不同于其他人的特别损害或不利影响,应当认为承租人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
在房屋征收案件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应予补偿?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价值应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因素,故不应对被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补偿。如查明房屋评估报告确实未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应当视为评估报告明显依据不足,应当准许被征收人申请重新鉴定。
征收补偿决定中没有明确产权置换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和产权调换的差价,未能充分当事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构成违法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中如何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在征收集休土地时,应把胎儿列为安置对象进行补偿。故对于原告请求被吿支付相应份额土地征收补偿费即120000元,应予支持。被告关于原吿在征地补充安置方案确定时未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织成员资格而不能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其作出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合法的抗辩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李某土地征收补偿案征收补偿行为中,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未补偿到位,不得对被征收土地挂牌出让。如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应及时作出补偿决定。补偿标准的适用应充分考虑客观因素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影响。在本案的处理中,法院遵循救济为先的导向,在裁量权限度内对赔偿内容作出了适当调整和迂回补位,对因违法征收补偿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评估时间节点的选择上靠后,体现了国家赔偿制度对受害者的抚慰和对违法者的惩戒。
国有土地上未张贴房屋征收公告的行为是否可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张贴房屋征收公告行为仅是对经过依法批准的房屋征收决定和方案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向被征收人进行告知,属于程序性行为,其本身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未对被征收人设定新的权利义务,不影响被征收人的实体权益,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决定征收,但长期未实施征收,致使被征收房屋长期不能使用的损失赔偿实施土地征收的政府发布拆迁公告后长期未履行拆迁职责,导致涉案房屋一直处于待拆除的状态,涉案房屋亦被断水、断电等,当事人无法正常使用。审理法院按照租金损失赔偿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和本案的实际情况。
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发放及发放不到位如何救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土地被征收后,统一支付给作为被征地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如何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范畴。被征地村民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机关或村委会履行支付土地补偿款的职责,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