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土地征收专栏简介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方式
    日期:2022-02-17 点击:187次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第八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 土地征收,胎儿能否参与集体经济补偿款分配
    日期:2021-12-26 点击:137次

    土地征收,胎儿能否参与集体经济补偿款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胎儿在生理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权利是主要的,而承担义务是次要的。胎儿存在于母腹之中,无意思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但其享受的权利却是相当广泛的。

  • 房屋征收补偿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之典型案例要览
    日期:2021-12-16 点击:128次

    房屋征收补偿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之典型案例要览征收开始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如果被征收人认定错误,比如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则无论是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还是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都缺乏合法的权利基础,应当据此撤销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本案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权利人均为文然(文白安之子)而非文白安,房屋征收部门却将文白安认定为了被征收人,属事实认定错误。加之房屋征收部门还存在其他程序错误,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之裁判规则
    日期:2021-12-16 点击:134次

    房屋征收补偿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之裁判规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成立的问题
    日期:2021-12-12 点击:76次

    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成立的问题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关于涉案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成立的问题,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涉案征收补偿协议文本第十二条亦载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协议载明的当事人刘伟铭、桥山街道办已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但一方当事人黄陵县房屋征收管理局尚未在协议文本上盖章,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该征收补偿协议并未成立和生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超越职权
    日期:2021-12-08 点击:85次

    当事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超越职权

  • 村委会不依法发放征收补偿款,村民该如何进行救济
    日期:2021-12-06 点击:170次

    村委会不依法发放征收补偿款,村民该如何进行救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由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决定,国家征收农民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并非属于使用者农民个人,而是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征收补偿款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分配,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不应当享有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权利。

  • 政府不能以旧村改造为名实施预征收规避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日期:2021-12-03 点击:94次

    政府不能以旧村改造为名实施预征收规避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村委会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虽然确实可以改善被拆迁村民的居住条件,但更多的是改善了拆迁范围及周边普通民众的生活环境,且旧村改造拆迁整合后腾挪出来的集体空地,很快被依法征收,受益的直接主体为政府。同时,政府在进行集体土地征收之前,以旧村改造为名实施预征收,规避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背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同时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超越职权、违反行政强制法有关程序规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认定
    日期:2021-09-18 点击:280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四)经所在区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参照《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第五条)

  • 因征收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证据审查
    日期:2021-05-05 点击:101次

    因征收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证据审查关于停产停业损失问题,当事人未提交纳税或免税证明;未提交证明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往来票据或收支单据,其称家庭企业不需要任何财务往来票据的主张不符合常理;其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实际从事的经营范围并不一致;其提交的拆除前房屋照片也难以证明公司被拆除前的真实经营状况。人民法院应当对相关的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进行必要的论述及说明。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