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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网违约责任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房产交易纠纷违约金,违约定金罚则适用,北京房地产律师在线,房产律师事务所,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房屋纠纷律师,北京法院房产争议律师,北京房产交易律师,北京房产官司律师,北京房产交易律师,北京房产专业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提供房产交易纠纷违约责任法律咨询。

  • 约定期限未交付房产证怎样维权
    日期:2015-12-30 点击:260次

    约定期限未交付房产证怎样维权“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贷款购房不按时还贷 买卖合同被解除另处罚金
    日期:2015-12-30 点击:284次

    贷款购房不按时还贷 买卖合同被解除另处罚金一是因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期限较长,贷款人可能会因失业、健康等原因导致收入支出失衡,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二是借款人还款意愿也影响贷款偿还的重要因素,由于目前社会诚信水平较低,某些购房行为有可能演变为赖债行为。三是一些购房者不顾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决策购房,忽视了长期还款的压力,如果购房者经济状况恶化,收入预期下降银行按揭贷款就会形成风险。

  • 开发商逾期交房 法院判决所得租金需返还
    日期:2015-12-30 点击:399次

    开发商逾期交房 法院判决所得租金需返还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该房屋一直没有实际向张某交付,并致使张某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曾被注销一段时间,张某因而失去对该房屋实际掌控和权益实现。该房屋注销登记至恢复期间,该房屋的所有权权益仍应当由张某享有,开发商没有合法的依据对该财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故开发商收取该房屋对外租赁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张某。

  • 房地产商“一房二卖”,合同违约被判双倍赔偿
    日期:2015-12-29 点击:291次

    房地产商“一房二卖”,合同违约被判双倍赔偿商品房预约书属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其目的在于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与预约合同相对,将来订立的合同为本合同。预约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一般情况下,反预约合同的约定,承担的是因本合同不能成立而给对方造成的可预期损失,而非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 预售房屋后交房不能 无证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
    日期:2015-12-27 点击:264次

    预售房屋后交房不能 无证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被告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与原告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且至原告起诉前被告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37800元及利息,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购房者未按期付款 开发商主张违约获支持
    日期:2015-12-27 点击:226次

    购房者未按期付款 开发商主张违约获支持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被告均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因其他原因,一直未办理按揭,原告鸿天公司也就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被告交付房屋。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被告陈红未付清房款,原告鸿天公司逾期交房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存在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日期:2015-12-23 点击:299次

    二手房存在质量问题如何维权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办理房产证
    日期:2015-12-22 点击:547次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办理房产证,“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本案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解除
    日期:2015-12-12 点击:281次

    本案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买卖系重大财产处分行为,作为购买人的陈某,理应合理审慎的做出购买的决定。而陈某在验看其所欲购买的房屋后,与××房产有限公司就购买系争房屋签订《定金合同》、《定金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即应按约履行。

  • 如何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
    日期:2015-12-10 点击:358次

    如何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小区业主应对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业主需举证证明自己房屋存在需要维修的内容且该内容在双方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需维修的范围内,同时还需要举证证明通知物业公司维修而物业公司未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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