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诉婺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商品房交付条件和违约金调整标准
裁判要旨
不可抗力免责首先要求履行期间性,即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合同履行期间以外发生的,则不能构成该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其次,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与不能履行合同之间存在关联性。
关联索引
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赣民再15号民事判决(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