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
总是接收到物业公司发送的“骚扰”电话或者短信怎么办原告无奈遂于2022年12月报警处理,民警处理后,该物业公司仍拒不改正,仍于2023年1月15日、1月20日、2月13日继续向原告实施电话、短信骚扰等侵权行为。最终,原告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及其总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楼顶漏水维修费谁承担?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关于维修费分摊。
家中失火楼道消防栓竟没水,物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消防栓内的消防用水,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水”,倘若发生火灾险情,消防栓是扑火救灾的重要设施之一,其特殊性决定了消防栓必须时刻保持完好有效。但是,有部分小区物业却忽视了消防栓的日常维保,致使在火灾险情发生时,楼道消防栓内竟然没水,导致业主损失扩大,此种情况下,物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物业公司将判决书公布在业主交流群 该行为是否违法本案中物业公司公开判决文书时,未隐蔽王某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造成王某隐私信息泄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安宁和社会评价,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物业公司的该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王某个人信息的泄露,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故王某要求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林木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系过错推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责任,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在此类案件中常见的不可抗力的抗辩,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战争等。一般而言,暴雨、大风等若未达到自然灾害级别的,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邻居改建影响采光要求拆除 法院:相邻关系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
近距离阳台安装晾晒架 法院:妨碍相邻权益 判决拆除根据现场查看双方房屋的结构、间距等情况,严阿婆南阳台窗户与盛老伯南阳台西侧窗户距离本就较小,盛老伯在阳台西墙外搭设金属架位于严阿婆南阳台正前方,距离只有0.65米,视线上妨碍观瞻,距离上伸臂可及。该晾晒架虽对严阿婆的室内生活造成的影响有限,但使得两户间原本狭小的夹角空间更为局促,对严阿婆的视野舒适度及心理安全度造成一定侵犯。且根据该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盛老伯安装晾晒架的行为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否则将影响小区的管理秩序和人文环境,亦存在安全隐患。
水漫电梯造损失 业主物业各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业主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装修是法律禁止的。物业作为管理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督促业主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在业主装修时,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告知装修人,发现有违法装修的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或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黄某诉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案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等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为物业企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涉疫情防控措施民事纠纷,为社区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是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战场,必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算不算数物业服务合同兼具委托、承揽、劳务、服务等多种合同类型的内容,作为民法典的新增项,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民法典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订立方式、主体、法定义务、解除与续签等内容,为有效订立合同和当事人维权提供了法律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