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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案例专栏简介

物业管理案例

  • “不刷脸不让进小区”,违法!
    日期:2022-12-12 点击:84次

    由于人脸识别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很多人对身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往往习焉不察,忽略了其背后的隐私风险。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中的生物识别信息,是生物识别信息中社交属性最强、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在未告知情况下获取使用公民人脸数据等信息的行为触及法律红线。规范人脸识别的应用,才能让科技更好服务生活。

  • 车辆停放管理不严 物业公司被判赔10%
    日期:2022-12-11 点击:79次

    车辆停放管理不严 物业公司被判赔10%在地下车库停车不占据公共通道是常识。然而,海安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因汽车停放在通道影响通行,致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与另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而亡的事故。死者家属将肇事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小区物业公司以及占停公用通道的汽车车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事故损失。日前,随着南通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健康权纠纷案落下帷幕,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小区公共收益物业公司如何公示
    日期:2022-12-10 点击:409次

    关于原告要求公布的停车位的处分及停车费的收支情况,法院认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案中,原告要求公布的停车位范围系原规划车位,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地面规划车位系占用共有部分规定的停车位,即无法证明停车费属于共有部分收益,故对其主张公示停车费收支情况的诉请不予支持。

  • 家里失火楼道消防栓没水 小区物业是否担责
    日期:2022-12-10 点击:82次

    家里失火楼道消防栓没水 小区物业是否担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某物业公司与蔡某之间形成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只有在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火灾事故系电气故障引发,可以认定并非某物业公司原因所致,因此某物业公司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

  • 小区改造便民设道闸,业主不满要求换位置
    日期:2022-12-08 点击:174次

    小区改造便民设道闸,业主不满要求换位置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小区道闸的设置是由小区协商议事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设置目的是为了方便全小区的业主。同时,作为居住在靠近小区门口的业主,本身负担着承受车来车往的容忍义务。

  • 访客小区停车位停车被撞受损,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日期:2022-12-08 点击:111次

    关于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应以其是否违反停车管理服务的合同义务作为判断标准。根据李先生所述,其车辆损坏系因其他车辆碰撞所致,该损害的发生与物业公司提供的停车设施以及管理服务并无关系。此外,李先生将车辆停放在非停车区域、周围又无监控设施,使得物业公司无法发现、制止、追查肇事者,无法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故在本案中不能以车辆受损且无法向肇事者追责为由,即认定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 楼道结冰致业主摔倒受伤,物业被判承担五成赔偿责任
    日期:2022-12-05 点击:95次

    楼道结冰致业主摔倒受伤,物业被判承担五成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者,在发生渗水导致电梯停运、楼梯结冰后,应当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恢复运行,且对楼道进行彻底清理以排除安全隐患。该物业公司在渗水当天虽进行了处理,但电梯未恢复运行。

  • 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对涉及业主共有的和物业共同管理的事项,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日期:2022-12-04 点击:298次

    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对涉及业主共有的和物业共同管理的事项,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对于业主共有事项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 物业公司不开票还不当收费 业主维权获支持
    日期:2022-12-04 点击:134次

    物业公司不开票还不当收费 业主维权获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据此,被告向原告收取的水电公摊费周转金违反上述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告收取的水电公摊费周转金应属无效行为,被告应当退还原告水电公摊费周转金或者该周转金充抵原告应交纳的公摊水电费。法院依据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 防范高空抛物物业也有责
    日期:2022-12-04 点击:148次

    防范高空抛物物业也有责小区的安全环境不仅需要业主的共同维护,同时也要求物业企业履行应有的合同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建筑物抛掷物品的安全保障义务,广大物业企业应当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保障全体业主利益不受侵犯,一旦履职缺位,就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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