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某房产公司、付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因房产公司楼房烂尾致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产公司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银行和购房人,即返还购房贷款的责任人系房产公司。
郭某某、某银行支行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21条第2款规定的本意在于充分发挥诉讼资源解决纠纷。在房产公司无法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人依据此条主张免除购房人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能否续期、续期的程序以及是否交费是如何规定的?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商品房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认定的相关事实,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可以认定案涉《商品房预定协议》的性质为预约合同,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签订案涉《商品房预定协议》后,由于房地产公司违约,导致双方未能如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商品房预定协议》亦无法继续履行,故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难点就在于违约责任或钱某主张的赔偿损失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只表明工程竣工后验收时的状态,若经使用后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仍可以认定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当建筑物因质量问题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时,开发商应承担侵权责任
因房地产公司收取购房款时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应当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
“断供”引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解除问题在贷款购房情形下,买受人、开发商与银行之间实际形成了“三角法律关系”,即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买受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及抵押关系,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担保关系。开发商行使解除权,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双方未约定买受人"断供”可以解除合同的,该种情形下能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分歧较大。
因商品房增值税率下调使得卖房人少缴纳税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本案商品房买卖领域因税率调整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究其争议产生之缘 由,与国家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进一步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密切相 关。看单个标的金额都很低,但其背后所潜藏着的巨大群诉风险,可能波及至 全国范围内成千上万的房地产项目,届时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改政策目的的落空, 更会造成市场交易秩序的空前混乱,应当谨慎处之。
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一种观点认为,不应支持。理由是消费者购房人的权利由于缺乏公示,本身对于现有的交易秩序就会造成冲击,应当严格适用,不应扩大。只要支付的价款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就不应支持购房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对于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9条中价款的支付数额不能作机械的理解,如果支付的价款接近于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但商品房买受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价款支付给抵押权人或者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的,人民法院还不予支持购房人的主张有失公平。纪要采纳了第二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