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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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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浅析
    日期:2015-04-04 点击:184次

    农村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浅析村民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抵押贷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第6号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为无效抵押,司法解释如此规定的本意是保护承包方生活资料的来源,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抵押双方都有抵押的意思,我认为可以参考浮动抵押的规定确定将相应承包地上种植的粮食等产物扣除承包方必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后作为抵押物,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农村建筑市场亟待出台司法解释
    日期:2015-04-04 点击:218次

    农村建筑市场亟待出台司法解释现有的农村建筑施工队伍大多是由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临时拼凑而成,他们忙时务农,闲时施工,一无上岗证,二无施工经验,相当一部分人连施工图纸都看不懂,对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更是闻所未闻。拥有一些简单建筑工具的包工头"揽活"后,找几个泥水匠、瓦匠、木匠,再加几个力工就开工,技术含量可见一斑,这就导致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房主拒付工程费用的案件大量产生。

  • 浅析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及其法律效果的矛盾
    日期:2015-04-03 点击:233次

    浅析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及其法律效果的矛盾一部成功完整的民法典应当具备物权法内容,而一部系统全面的物权法则必须确立起清晰实用的物权变动规则。由于笔者对现行物权理论存在一些疑问,遂作拙文以期抛砖引玉,文笔、思路浅薄浮燥,望各位同仁给予指正点拨。

  • 浅议农村建房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
    日期:2015-04-03 点击:188次

    浅议农村建房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当前农村建房发生事故后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房主与包工头以及包工头与民工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很难准确的适用法律造成的。一旦在建房时发生农民工人身伤亡事故的,房主和包工头往往都觉得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农民工有的起诉房主,有的起诉包工头,有的把两者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 何谓建筑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
    日期:2015-04-03 点击:173次

    何谓建筑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考察建筑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应当立足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精神,既应当做到对虚假招标、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也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达自由,在不损害其他竞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

  • 也谈无权处分合同应否有效
    日期:2015-04-03 点击:145次

    也谈无权处分合同应否有效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实践,若认定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将受到《合同法》第51条的掣肘;若认定无效,又无法保护善意买受人的合理信赖,与现代民法越来越注重保护交易安全的趋势相悖。司法实践亟需立法层面做出积极回应。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把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为有效,无疑是符合立法趋势的,殊值赞同。

  • 浅析情事变更制度
    日期:2015-04-03 点击:168次

    浅析情事变更制度 情事变更制度是基于维护社会实质正义的衡平立场,允许法律凌驾于合同当事人的自主意识之上,出于防止合同当事人因缔约时所无法预料且无法控制的社会变故,而获取不当利益或遭受意外损失,明显违反一般公正观念的情况发生,主动介入和干预合同关系。因此,法律对情事变更制度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

  •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处理
    日期:2015-04-02 点击:153次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现实中,由于农村土地承包人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加之受农村习惯的影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往往未报发包方备案,由此,实践中出现发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流转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件。

  •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工时间的认定问题
    日期:2015-04-02 点击:233次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工时间的认定问题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
    日期:2015-04-01 点击:260次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狭义流转内容包括:其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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