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租金要涨,租客退租却因“违约”被起诉,法院怎么判郭某租赁他人的房屋居住,房东要求提高房租,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郭某搬出房子。本以为租赁合同就此解除,没想到郭某却被房东李某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并要求他支付违约金。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债务人以其房产抵偿债权人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或《民法典)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双方当事人就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房屋预租合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房屋预租合同无特别规定,在此情形下,其相关问题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若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
租客拖欠房租玩“失踪”,房东可依约解除合同租房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经济活动。作为房东,为避免租客不按时交纳租金给自己造成损失,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租客逾期交纳租金达到多少天,房东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等内容。如租客确出现逾期交纳租金的行为,且逾期行为已达到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房东可通过法院依法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承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认定无效后经出租方同意的房屋装修损失如何承担一般情况下,在房屋租赁合同被告确认无效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已实际使用一定的时间,因此,无论是折价补偿或者按过错分担损失,均应按装饰装修折价后的现值确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装饰附合物现值损失分担,是因为在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下,出租人和出承租人关于租赁房屋的约定全部无效,包括租赁期限。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摊装饰装修费用。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自动续租20年,是否有效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所移转者仅为债权性质的使用收益权,在租赁关系消灭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如允许租赁合同存续期限过长,一般的租赁物均会损耗殆尽,势将影响租赁物的返还,与租赁交易的初衷相悖。
出租危房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损失谁承担?违反行政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行政规章签订租赁合同,将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尽快拆除的危房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危及不特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大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预征收过程中签订的补偿协议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集体土地预征收过程中,征收管理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属于附条件的行政行为,只有在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批复,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后,征收补偿协议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征收补偿协议,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未同时对有关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的处理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未同时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经过若干时间后,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再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