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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专栏简介

申请执行案例

  • 执行标的被查封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提出执行异议是否应予支持
    日期:2023-05-17 点击:40次

    执行标的被查封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提出执行异议是否应予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执行标的被查封,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合同另案生效法律文书,而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按揭贷款提供反担保或阶段性担保并为被执行人偿还的按揭贷款部分,可以从该房屋变价款中优先支付。

  • 强制执行中房产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法院如何处理?
    日期:2023-04-27 点击:46次

    强制执行中房产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法院如何处理?本案涉及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流程问题。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自主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被执行财产的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并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网络司法拍卖的重要流程包括确定互联网拍卖平台、详细调查拍卖财产具体情况、确定拍卖参考价与起拍价、通知当事人与优先购买人、发布拍卖公告等、交纳竞买保证金、启动竞买程序、启动变卖程序、流拍后以物抵债程序等。

  • 强制执行中房产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法院如何处理
    日期:2023-04-17 点击:81次

    强制执行中房产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法院如何处理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自主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被执行财产的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并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网络司法拍卖的重要流程包括确定互联网拍卖平台、详细调查拍卖财产具体情况、确定拍卖参考价与起拍价、通知当事人与优先购买人、发布拍卖公告等、交纳竞买保证金、启动竞买程序、启动变卖程序、流拍后以物抵债程序等。在这些程序中,调查拍卖财产具体信息、占有使用等详情及确定拍卖参考价、起拍价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竞买人购买意愿与竞拍结果。

  • 物权期待权不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将不能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日期:2023-04-08 点击:46次

    物权期待权不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将不能排除法院强制执行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在权利性质上属债权请求权,并非物权,法律赋予其债权物权化的特别保护。但是,不动产买受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促成产权变更登记,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严重滞后于合理期限行使权利,致使诉争不动产未能完成过户登记的,应当认定为不动产买受人存在过错,不能排除法院对争议房屋的强制执行。

  • 父母出资建造、管理、使用却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子女被列为被执行人时父母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3-04-07 点击:46次

    父母出资建造、管理、使用却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子女被列为被执行人时父母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 人民法院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冻结后是否能够扣划
    日期:2023-04-06 点击:46次

    人民法院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冻结后是否能够扣划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开设专门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具有保障开发项目顺利建设、促进在建工程如期竣工、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保障建设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但仅在工程竣工、资金仍有结余的情况下才可作为执行案款予以扣划。

  • 经法律文书确认的不动产物权所有人即使未经过户登记亦可对抗针对名义物权所有人的强制执行
    日期:2023-04-05 点击:30次

    经法律文书确认的不动产物权所有人即使未经过户登记亦可对抗针对名义物权所有人的强制执行。

  • 以物抵债协议具备哪些要素,受让人作为案外人才能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3-04-04 点击:102次

    以物抵债协议具备哪些要素,受让人作为案外人才能排除强制执行?房地产转让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且应以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带有条形码的制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对于房屋买受人是否符合查封前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认定,应当要求书面文件具备物权变动的内容和合意,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但不应突破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房屋的受让人虽通过以物抵债形式实际占有房屋,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房屋受让人主张排除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以案说法之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不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
    日期:2023-04-04 点击:127次

    以案说法之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不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天宇公司与时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无锡中院于2015年3月3日作出(2014)锡民初字第00103号民事判决,时代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天宇公司工程款14454411.83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时代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因时代公司未履行义务,天宇公司向无锡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日期:2023-04-03 点击:38次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约定归子女所有,具有生活保障功能。子女享有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此后,债权人基于对夫妻一方的金钱债权请求查封案涉房屋。综合比较子女的请求权与债权人的金钱债权,前者具有特定指向性,且该权利早于债权人对夫妻一方所形成的金钱债权,子女的请求权应当优于债权人的金钱债权受到保护,故其可排除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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