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购房指南:合同签订,按揭贷款,交易税费,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二手房买卖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流程,按揭贷款手续材料;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验收技巧;验房程序,收房程序,;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交割流程;过户流程,过户程序,过户手续材料;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房产律师综合解析。
房地产律师解析什么是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换关系。一般市场买卖双方的关系随着商品交换而结束,而房地产市场则由于其商品的固定性和耐用性,商品售出,也还要有管理和维修的问题,从而使交易双方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房地产交易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房地产的交易涉及到产权问题,稍有不慎,便容易发生经济纠纷。因此,房地产的交易活动必须有法律依据。
关于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交易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即使房产证压在您的手上,但产权仍属于您的朋友。即使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对于双方有约束力,但假设您的朋友于5年后返悔,那么,产权仍是您的朋友的,所承担的责任只是按照协议约定退还房款并支付您的违约金。更有不利的情况,以前有类似的例子,有购房者以这种方式进行交易,双方也签订了协议,但只约定于某年某月办理过户手续,并没有约定相应的赔偿责任,假若这样的话,对于买方就更加被动。
房地产律师解析约定让买方缴纳管网建设费用合理吗 一般的管网建设费在新房交房时缴纳,但如果出售方当时未进行缴纳,那么,这部分费用是由出售方缴纳,还是出售方销售时房屋时将费用算在房价里,还是与买受人协商由买受人缴纳,显然,这是双方在交易时的一个漏洞。由您表述的情况来看,出售方进行房屋出售时,对您未做此方面的说明,双方也没有就此约定,造成了您今天的被动。因此,您需要与出售方联系进行协商,首先了解其是否缴纳过这部分费用,如果没缴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屋租赁合同中典型法律问题 需要确定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是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租赁保证金为确保承租人能够合理、善意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赁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双方可于租金之外另行约定租赁保证金,即俗称的押金。押金通常为一到三个月的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抵冲依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承租人。
如何订租赁合同?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改善或添置设施。承租人须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其他设备。否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转租。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在此情形下,双方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金支付。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
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中个人转让房产缴纳税费一览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依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备注:根据《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契税有关政策的通知》(锡地税发〔2010〕82号),从2010年7月1日起,对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非住宅及其他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行为按3%税率征收契税。
房屋买卖契税纠纷案之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契税由出卖人承担条款效力认定 开发公司未告知原告契税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其余有关税费”的范围,不包括在商品房的单位造价内,交纳义务由原告承担,是否是欺诈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有三个要件: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有欺诈的行为;受欺诈一方因陷入错误认识而进行了民事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方应及时交纳契税,这是房屋买受方应知的法定义务。契税所产生的是一种征税机关与承受方的行政行为,而不是买卖双方的民事行为,因而被告没有告知的义务。
离婚房产分割、赠与继承房产过户涉及税费律师解析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受赠时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以及再行转让时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律师解析继承赠与房产过户如何办理免税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去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时还应注意哪些程序性的规定呢?笔者认为,应前提了解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