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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购房指南:合同签订,按揭贷款,交易税费,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二手房买卖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流程,按揭贷款手续材料;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验收技巧;验房程序,收房程序,;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交割流程;过户流程,过户程序,过户手续材料;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房产律师综合解析。

  • 房产律师网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2-03-19 点击:416次

    房产律师网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明显存在重大质量瑕疵。即使该商品房已经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书,购房人仍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购房人付款后是否有权要求卖方过户?
    日期:2012-03-19 点击:441次

    购房人付款后是否有权要求卖方过户?如果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人民法院通常也会适当予以支持,哪怕是象征性的。但如果原告诉求中并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人民法院也不会依职权予以干预。

  • 按揭贷款纠纷案之商品房按揭合同的效力认定
    日期:2012-03-19 点击:423次

    按揭贷款纠纷案之商品房按揭合同的效力认定 在商品买卖中,购房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情况已经普遍存在,因此而发生的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立法上没有对银行按揭贷款抵押的规定,故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在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内容不违法,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从国家的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来看,也并未规定按揭(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并且按揭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抵押,仅仅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就认定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 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日期:2012-03-19 点击:430次

    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时,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分析该约定的效力,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合同条款是销售方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交付面积明显小于约定面积时,人民法院可根椐《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认定该条款无效;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符合自愿原则,但面积相差太大,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以根椐《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申请撤销或变更,自当事人知道面积差异时起一年内不申请撤销或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该约定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符合自愿原则,且面积相差不大,人民法院应认定该约定有效。

  • 房地产律师谈如何认定房产登记的审查合法有效
    日期:2012-03-17 点击:516次

    房地产律师谈如何认定房产登记的审查合法有效 对于行政机关进行房产登记时,法律只要求该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因此,在法院审理登记机关是否履行了调查职责,遵循合法程序颁发房产证时,法院也只对其进行形式审查,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的实质审查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房产登记机关只要能证明申请人出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且程序合法,该房产登证行为就属合法。即使之后实质上该房产并非产权人所有,该责任也不该由房产登记机关负责。而对于申请人来说,其义务是向房产登记机关提供形式合法、产权真实的材料,如果之后能有证据证实他提供的登记材料不真实或虚假,可依法确认该登记无效。

  • 楼房产权区域所有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日期:2012-03-17 点击:527次

    楼房产权区域所有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因为城市拥挤的居住环境,导致房屋所有权纠纷形式更加多样。高层建筑中,因为所有权区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上下层、左右邻里之间的权限划分无法严格到每分每毫。而且,建筑质量本身存在的瑕疵使业主权益受损时,邻里之间经常出现相互误解,甚至指责的情形。在矛盾升级之前,找到合法的处理方式才是明智之举。

  • 房产律师谈怎么处理预售商品房按揭余款纠纷
    日期:2012-03-17 点击:548次

    房产律师谈怎么处理预售商品房按揭余款纠纷 此案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根本原因是对按揭的性质认识不清。预售商品房按揭的当事人有三方:购房人、售房方和银行。按揭合同应当由三方当事人订立,而此案中甲与乙公司双方约定办理按揭,实际并未办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鉴于双方对付款方式尚未约定明确,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为尚未成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分担。由于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有关按揭的规定应当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过失,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二手房买卖价格进行评估
    日期:2012-03-15 点击:409次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二手房买卖价格进行评估 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买卖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地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 什么是二手房产权登记?实行二手房产权登记具有哪些价值功能
    日期:2012-03-15 点击:398次

    什么是二手房产权登记?实行二手房产权登记具有哪些价值功能 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确认,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护,当事人可以充分信赖登记的内容,在交易之前不必要投人更多的精力和费用去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对转让的房地产享有权利或存在权利的负担。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并能快捷地完成交易,符合市场经济的特征。

  •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估价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日期:2012-03-15 点击:425次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估价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通常情况下,估价程序一般包括:接受估价委托;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勘察估价对象;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估价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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