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关于款满5年二手房交易问题?我想买朋友的一套二手房,未满五年,他说让我付全款,把房产证压在我这儿,并签订房屋买马协议,五年之后再过户1.请问这种方式可以吗?2.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这种交易方式有一定的风险性。这种交易可以让出售方规避相关的税费,但将风险转嫁给买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压在您的手上,但产权仍属于您的朋友。即使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对于双方有约束力,但假设您的朋友于5年后返悔,那么,产权仍是您的朋友的,所承担的责任只是按照协议约定退还房款并支付您的违约金。更有不利的情况,以前有类似的例子,有购房者以这种方式进行交易,双方也签订了协议,但只约定于某年某月办理过户手续,并没有约定相应的赔偿责任,假若这样的话,对于买方就更加被动。另外,还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您朋友情况的变化,以前也存在过这样的例子,那就是卖方迁居外地而无法联系,或者产权人发生意外,比如死亡,这种情况下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作为买方,当然也就无法拥有房屋产权。房产证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只有取得了房产证这套房子才真正属于你。如果您一定要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交易,唯一的筹码就是您的朋友信守诚诺。建议再三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