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房产抵押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抵押律师栏目:北京房产抵押律师咨询,房产抵押合同律师,房产抵押贷款律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流程,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提交材料,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审查抵押房地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抵押房地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他项权;审查抵押人的身份;参与抵押相关谈判;起草、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对房地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代理房地产抵押纠纷诉讼与仲裁。

  • 抵押物担保多笔债权的,抵押物受让人应比例清偿
    日期:2016-02-13 点击:300次

    抵押物担保多笔债权的,抵押物受让人应比例清偿抵押物受让人因受让抵押物而负有在受让款范围内替原抵押人代为清偿的义务。抵押物所担保债权系多笔时,受让人对各债权负有比例清偿的义务。

  • 无权处分他人房产构成合同诈骗,不影响抵押效力
    日期:2016-02-06 点击:1210次

    无权处分他人房产构成合同诈骗,不影响抵押效力将因犯罪行为取得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抵押权人可依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同样构成房屋登记机关撤销房屋抵押登记的法定阻却事由。

  • 刑事追赃房产拍卖后,抵押权人优先债权额的确定
    日期:2016-02-06 点击:1109次

    刑事追赃房产拍卖后,抵押权人优先债权额的确定在处理刑事涉案房产抵押权,确定优先债权的具体数额的追赃程序中,应敦促抵押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确认优先受偿权,原则上以确认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事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债权的计算依据、内容和方法。

  • 抵押人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贷款,房管局应予赔偿
    日期:2016-02-06 点击:361次

    抵押人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贷款,房管局应予赔偿房管部门在履行抵押登记职责时,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应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仅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房产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日期:2016-02-04 点击:310次

    仅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房产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 抵押合同解除/终止协议
    日期:2016-01-25 点击:501次

    抵押合同解除/终止协议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
    日期:2016-01-25 点击:436次

    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 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
    日期:2016-01-25 点击:408次

    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设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房屋抵押登记简版合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6-01-25 点击:361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房屋抵押登记简版合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抵押当事人申请一般抵押权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时,提交房屋登记专用的《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登记专用)》或《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房屋登记专用)》的,可不再提交借款、抵押、担保等合同。

  • 哪十种房子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日期:2016-01-19 点击:335次

    哪十种房子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