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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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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措施
    日期:2013-06-18 点击:598次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措施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侵犯不动产相邻权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日期:2013-06-14 点击:438次

    侵犯不动产相邻权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业主制造噪声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时受害业主如何主张权利
    日期:2013-04-25 点击:246次

    业主制造噪声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时受害业主如何主张权利老王在与孙某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委会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必须有确凿的证据。首先,要由居民楼的邻居来证明噪声确是由隔壁传出的;其次,还要由有关部门对隔壁传出的声响作出鉴定,证实声响已达到噪声标准。

  • 抵押贷款买房时产权证到底应该由哪一方保管
    日期:2013-04-25 点击:290次

    抵押贷款买房时产权证到底应该由哪一方保管银行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权利种类为“抵押”,等购房人还完全款后再为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房屋的产权证应该由抵押人保管,王先生是本案中的抵押人,所以房屋的产权证应该由王先生保管。

  • 职工退休时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钱
    日期:2013-04-25 点击:255次

    职工退休时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钱职工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分别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这些是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规定,在某些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职工也可以提取。

  • 民事诉讼中怎样向法院提交证据
    日期:2013-04-23 点击:261次

    民事诉讼中怎样向法院提交证据应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即录音、录像等)。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如有的原物巨大、笨重或不能移动等,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的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 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日期:2013-04-23 点击:248次

    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提供合同书原件,以表明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主要条款是否明确、齐全。提供该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手续的证据材料。提供由于一方当事人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据材料。

  • 商品房认购协议性质的认定
    日期:2013-01-14 点击:310次

    商品房认购协议性质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 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认购协议已经基本包括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各项条款,并且开发商接受了购房款,此时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由预约合同变更为实体合同,即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签订条件及应当具备的内容
    日期:2013-01-14 点击:244次

    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签订条件及应当具备的内容对于认购协议的内容,不需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认购协议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院可以认定认购协议是有效的。

  • 对于催收通知写错门牌号码,但有人签收的情形,能否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13-01-13 点击:560次

    对于催收通知写错门牌号码,但有人签收的情形,能否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自主的催收行为,原则上以债务人签收为有效送达,或者债务人拒收时亦应认定为有效送达。只要送达有效,即应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取得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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