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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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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如何缴纳?
    日期:2012-04-17 点击:390次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如何缴纳?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手续费是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期不到一年的,按实际收取租金的2%收取。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负担一半。

  • 房地产律师网出租方应缴纳哪些税费?
    日期:2012-04-17 点击:212次

    房地产律师网出租方应缴纳哪些税费?城镇建设维护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缴纳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 房产律师网个人如何办理《房屋租赁证》?
    日期:2012-04-17 点击:351次

    房产律师网个人如何办理《房屋租赁证》?个人须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屋管理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①房屋出租申请书;②房屋产权证明;③房产的居民身份证;④出租共有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委托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经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实行年检制。

  • 合同法与赔偿损失之信赖利益和履行利益
    日期:2012-04-17 点击:356次

    合同法与赔偿损失之信赖利益和履行利益 信赖利益的构成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双方为缔约进行合理的接触,当事人一方因对方的行为生产信赖,一方由于信赖而支出一定的成本。信赖利益的损害指被害人既存财产减少而受之损失。这种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二是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是指如果在缔约过程中,受害人必将获得各种机会,而在行为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情况下,使这些机构丧失。简言之,即丧失与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 合同法与赔偿损失之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
    日期:2012-04-17 点击:390次

    合同法与赔偿损失之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 返还财产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的义务。返还财产作为无效合同的一个最基本的后果,适用的是恢复原状原则,并且返还财产指旨在使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况,它不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论接受财产的一方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 房屋租赁律师网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日期:2012-04-16 点击:230次

    房屋租赁律师网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首先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实际已租用房屋或场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仍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租赁合同的无效不象其他买卖合同,可以返还,租赁是一种行为合同,没法返还。在计算补偿费时按房管部门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笔者认为,不管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只要对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认了违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与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二是认为,对于违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应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对非法活动的所得予以收缴,以惩罚乱建乱租,冲击、扰乱正常的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为。

  •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日期:2012-04-16 点击:237次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的现价值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根据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来分担。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之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审查
    日期:2012-04-16 点击:250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之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 拆迁安置用房不符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原房主如何维权?
    日期:2012-04-15 点击:341次

    拆迁安置用房不符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原房主如何维权?虽然安置用房的朝向发生改变,但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的营业房均可营业,并不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是实现大小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求按合同约定营业房的市场价予以赔偿的请求理由不成立。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同意对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补偿原告的价差损失。

  • 公房拆迁中承租资格及补偿纠纷解决机制,公房的拆迁安置款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呢?
    日期:2012-04-15 点击:480次

    公房拆迁中承租资格及补偿纠纷解决机制,公房的拆迁安置款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呢?由于公房拆迁补偿是一笔数额不小的款项,公房承租人的家庭内部在具体的利益分割上存在着极大的争议和激烈的矛盾,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为少惹麻烦,通常以逃避的方式拒绝对公房租赁纠纷作出正面的回应。 直管公房租赁关系是具有公益分配性质和特殊关系,这种租赁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租赁关系。在直管公房租赁关系中,承租人的资格、租赁的期限、租金的标准、出租人的权限、出租方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意思自治的范围被压缩到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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