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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上抵押权的设立时间并非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保护考虑的因素,不论抵押权是否设立于租赁合同成立前,在抵押权实现时都应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户籍迁入农村,是否等于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当事人以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起诉要求对其进行补偿安置,其虽然户口迁入案涉村集体,但未提交该村通过民主议定程序接纳其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据,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该村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联系或依赖该村土地作为其生活基本保障,原审法院未支持其要求补偿安置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不动产代位析产纠纷由执行法院管辖还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本案系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对共有的不动产房屋进行权利确认、分割,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系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借名买房”纠纷的8个裁判要点,“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检察机关督促追回违法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公益诉讼案件,应加强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确保应征收的款项全部上缴国库。对于基层检察院管辖可能存在干扰和阻力的,上级检察院可以提级办理,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条件的,可以指定基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办案中发现行政监管漏洞的,可以向地方政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
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闲置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闲置、违反土地出让协议约定用途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多个相对人、多种违法行为类型的,检察机关可以采取不同办案方式分类处置。
街道办事处虽然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并不是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对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本案中,长兴路办事处虽然是惠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相关法律规范并未赋予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的职权,因此,长兴路办事处对再审申请人的房屋予以强制拆除,属于超越职权。
最高院:借名买房的购房人到底能不能对抗他人对所涉房屋的强制执行?再审申请人康凯因与被申请人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公司)、中热科(廊坊)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热科公司)、康健及虞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15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无良开发商将车位“先卖后抵”,购买人可排除银行抵押权的执行!车位购买人排除车位抵押权人执行的前提条件:已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的四个要件,即:(1)在查封前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2)支付了全部价款;(3)实际占有使用了案涉车位;(4)购买人对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没有过错。
自家房莫名成为公司注册地址,法院: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长川公司将其公司注册地点迁入王先生所有的房屋,虽主张已经经过王先生同意,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且经鉴定其公司工商档案中住所证明产权人签字处的签名亦非王先生签署,故法院对于长川公司的该抗辩意见,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