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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房贷被起诉,法院判决彰显司法情,法院受理涉房贷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所增加,一些购房人受疫情、收入减少、家庭变故等因素影响,一时无力还贷出现逾期等违约情形。在此劝告各借款人,若出现房贷逾期的情况,要积极主动与银行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如果被起诉,千万不能逃避,应积极配合应诉,只有真诚协商,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应否注销抵押登记法律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间作出规定,是因为抵押权系担保物权,以担保抵押权人的债权实现为目的,保障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如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持续存在不利于抵押财产价值的流转,若将抵押人义务长期置于不确定状态,将会极大损害抵押人的利益,故为平衡抵押人、抵押权人、债务人的利益,规定抵押权人应及时行使抵押权,尽早实现优先受偿权,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价值,避免权利睡眠状态。否则,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落空。
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代位权的认定代位权,适用场景包括借用资质以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交易模式。此处发包人是个相对概念,对转包人而言,其直接前手就是发包人。其二,在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交易模式下,不宜赋予实际施工人多重代位或者再代位的权利。因为代位权本身已经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如果允许实际施工人突破两个法律关系行使权利,就超过了对债权人保护的合理界限。
违法建筑的占有保护——赵某明诉夏某革占有物返还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相关纠纷的处理,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属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应避免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权利归属及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巳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故对于违法建筑的返还问題,人民法院通常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对于该类案件,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基于当事人请求权基础不同而有所区分。
无产权的一楼附赠院落,业主是否享有拆改权刘某杰所称房地产公司承诺赠送、附带小院体现在补充含同载有“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的字眼,小院随房屋一并交付,刘某杰占有小院后,自行对小院拆改搭建使用至今,因此能够确认房地产公司向刘某杰出售房屋时赠送了小院。刘某杰诉讼起因是收到政府要求拆除小院的通知,刘某杰所诉款项是比照其他楼层房价核算的房屋价款差额,实为主张返还房屋的部分价款,现小院中刘某杰自行搭建房屋已被相关部门拆除,小院能否恢复原状,恢复到什么程度,相关部门并未答复,刘某杰损失是否发生并无依据,故刘某杰诉请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不具有诉的利益且反复提起相同类型诉讼属于滥诉行为段某不服Y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除上述案件外,同一时间段内又发生多起段某向不同商家购买商品存在标识不明等问题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案件,段某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遂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段某不服行政复议,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损失无法评估,如何确定赔偿金额陈某某投入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本来应当通过评估鉴定,但是鉴于目前已经全部拆除,丧失了评估鉴定条件的情况,对其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本院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酌定由出租方给予陈某某100万元经济补偿。
业主违法阻挠加装电梯施工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易引发邻里间矛盾,双方应本着和谐、友善的原则相互沟通和协商。在加装电梯方案设计过程中,高低楼层业主可在充分协商后确定方案,尽可能从技术上减少或避免对低层业主的影响。在加装电梯方案的公示审批过程中,低层业主应当合理行使自己的异议权,在法定的批前公示时间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主张,从而实质性解决加装电梯方案争议。
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剐蹭后找不到肇事者,谁来担责?保安公司作为案涉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负有保障在停车场内停放车辆安全的义务。董某提供了车辆进入车场时监控画面照片及车辆受损后照片,法院结合其第一时间报警调看监控的行为,可以认定其车辆系在停车场停放期间受损。本案损害虽系由第三方造成,但现无证据证明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在车辆停放或驶离过程中进行了必要巡视或引导指挥,保安公司工作人员亦未在第一时间发现董某车辆受损的情况,且在事故发生后也未能提供有效线索以确定侵权车辆。在此情况下,保安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保安公司向董某支付车辆修理费等费用。
人民法院能否在原告主体资格审查时直接对土地权属作出认定?对被诉土地征收占用行为进行合法性实体审理的前提是诉争土地相关权属无争议,原告主体资格明确。原告在起诉时若诉争土地权属尚存争议,人民法院不宜在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过程中直接对土地权属作出认定,否则有司法权僭越行政权之嫌。对于土地权属争议可依法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待权属明确后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方得以确定,当事人则可对土地征收占用行为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