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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专栏简介

居住权

  • 新民法典如果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错误记载事项的,该怎么办
    日期:2020-12-31 点击:2043次

    新民法典如果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错误记载事项的,该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220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该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簿登记错误,该怎么办
    日期:2020-12-31 点击:218次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簿登记错误,该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216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其权属证明效力高于房产证,相当于权属的原始档案。但如果发现登记簿记载事项也有错误,该怎么办呢?根据《民法典》第220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新民法典公民是否可以自由查询、复制他人的房产资料
    日期:2020-12-31 点击:228次

    新民法典公民是否可以自由查询、复制他人的房产资料公民不可以随意查询、复制他人的房产资料,除非提供属于利害关系人的正当理由,这也是出于保护的公民财产隐私权的需要。根据《民法典》第218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8条的规定,査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因此,公民要查询他人的房产资料,必须要说明其查询目的。

  • 新民法典哪些人可以查询、复制房产等不动产登记资料
    日期:2020-12-31 点击:166次

    新民法典哪些人可以查询、复制房产等不动产登记资料根据《民法典》第2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7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该条第2款还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资料是向全社会公开的吗
    日期:2020-12-31 点击:125次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资料是向全社会公开的吗不是。根据《民法典》第2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因此,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公开程度实际上是有限制的,并不是向全社会公开,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他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实际上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他人不动产登记资料。另外,国家有关机关也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 新民法典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
    日期:2020-12-31 点击:644次

    新民法典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根据《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是一致的。如果权利人发现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确有证据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变更登记。

  • 新民法典未办理房产等不动产物权登记,是否会导致房产等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
    日期:2020-12-31 点击:966次

    新民法典未办理房产等不动产物权登记,是否会导致房产等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不会。根据《民法典》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当事人之间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变更、转让等事项的物权合同,其合同是否有效与房产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无关,不管登记与否都不会影响该合同的效力。该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来判定。

  • 新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登记什么时候生效
    日期:2020-12-31 点击:376次

    新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登记什么时候生效根据《民法典》第214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并不是申请人把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递交给登记机关就完成生效了。对登记机关来说,在收到登记材料后还有一个审査过程,比如1天、3天。只有在审查完成后,登机构将不动产情况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的时候,才正式生效。

  •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吗
    日期:2020-12-31 点击:1117次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吗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213条的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2)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3)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因此,在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也包括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动产评估材料等变相方式。其目的有二:一是便利不动产登记,减轻申请人负担;二是防止登记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发生。

  •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发现有误可以撤回吗
    日期:2020-12-30 点击:183次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发现有误可以撤回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因此,申请人在向登记机关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之后,如果发现不动产权属认定有错误或者其他不实情况,可能影响登记结果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的,只要在登记机构完成登记之前,都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回登记申请。撤回登记申请后,并不影响申请人因同一不动产而再次提出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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