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
新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吗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213条的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2)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3)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因此,在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也包括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动产评估材料等变相方式。其目的有二:一是便利不动产登记,减轻申请人负担;二是防止登记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发生。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发现有误可以撤回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因此,申请人在向登记机关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之后,如果发现不动产权属认定有错误或者其他不实情况,可能影响登记结果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的,只要在登记机构完成登记之前,都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回登记申请。撤回登记申请后,并不影响申请人因同一不动产而再次提出申请登记。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时应提供哪些材料根据《民法典》第21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6条也进行了具体规定,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最新《民法典》规定:房屋交易未经登记,所有权是否转移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本条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气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双方只有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宣告完成交易,房屋所有权才转移给买方所有。如果房屋未经登记,即使买方支付了所有房款,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可以单独申请吗、哪些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比如二手房买卖,必须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过户登记。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向什么机构提出根据《民法典》第210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该条第2款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6条和第7条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最新《民法典》规定: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5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应当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一定要登记不登记会有什么后果《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第2款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此,不动产物权无论是设立、变更,还是转让和消灭,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才生效,否则就无效。比如房产交易中,只有房产经过过户登记了房产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否则,即使买房人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却没有完成过户登记,那么房产所有权就还是卖房人的。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为什么要依法登记根据《民法典》第208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进行登记,其主要目的有三:一是明确了不动产的权属,对不动产所有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不受他人侵犯提供了制度保障,激励社会积极创造财富;二是便利了权属的转移,不动产登记后所有权人可以更加方便地通过出租、出资、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财产收益和融资的需要,也可以满足他们通过继承或者遗赠以不动产庇荫亲属、回报社会的意愿;三是通过登记明确了权属关系,便于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最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需要收费吗、若收费,是否按照不动产的面积进行收费根据《民法典》第223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因此,不动产登记实行按件收费,也就是说不论不动产的面积大小、价款高低,每件不动产登记收费是一样的。比如甲260平方米的豪宅别墅和乙48平方米的小房子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费用都是一样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同时规定了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