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常识
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不可以。开发商作为房屋的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有瑕疵,可以减免物业费吗?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局部瑕疵服务不能拒交。物业服务针对的是全体业主和整体区域,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业主若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部分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区域照明灯及监控设备损坏未维修等局部瑕疵,而拒交物业费,可能会导致物业服务企业经费不足、运营不畅,从而损害正常交费的多数业主的利益,因此出于公共利益考虑,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为由而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未经我同意,擅自涨价,可以拒绝支付上调部分物业费吗?可以。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本质上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其属于应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依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才能成功调价。
楼上住户跑水导致房屋受损,楼下业主无权拒交物业费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存在众多瑕疵,比如部分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公共区域照明灯损坏后没有及时更换等拒交物业费。
仅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无权拒交物业费因房屋质量问题不可以拒交物业费,也不能以此为由抵扣物业费。交房之前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交房之后处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已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并由物业公司向房管部门提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物业公司并不承担房屋质量维修义务,因此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的重大事宜,应当以召开业主大会或者经业主委员会采用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的方式进行
在计算业主大会会议中业主投票表决权时,应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作为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证载分摊面积不能扣除
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停车位进行管理是应尽的合同义务,不因管理行为当然获得收取停车费的权利
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业主的书面请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贴出《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倡议》(附件3),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有关事宜。《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倡议》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
业主大会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指引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主体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终止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经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解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