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常识
在计算业主大会会议中业主投票表决权时,应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作为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证载分摊面积不能扣除
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停车位进行管理是应尽的合同义务,不因管理行为当然获得收取停车费的权利
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业主的书面请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贴出《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倡议》(附件3),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有关事宜。《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倡议》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
业主大会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指引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主体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终止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经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解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引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人民法院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若干裁判观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行终152号]:本案中,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履行的是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所作的行政指导行为,被上诉人的该项职责并非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且林溪郡小区依法暂不具备首次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故上诉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
拒缴物业费,这些理由充分吗?物业费,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收取的费用。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对于保障住宅小区生活品质、实现物业增值保值具有重要意义。发生物业合同纠纷时,业主能否通过拒缴物业费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数起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
业委会任期届满后未成立新的业委会,业主权益何去何从?业委会任期届满意味着当届业委会已经丧失法律上的诉讼主体资格,其不能继续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本案中,二审法院在已查明第一届华新业委会已经届满的情况下,仍列第一届华新业委会为被上诉人继续审理,程序违法,依法应予再审。再审时,应查明是否选出新一届业委会,若已选出新一届业委会,通知其参加诉讼。若未选出新一届业委会,应依据相关规定,变更相关主体为诉讼当事人。
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和标准在物业管理收费中应遵循公平原则,即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当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严重瑕疵时,可以适当减少业主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其目的在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物业管理企业因业主不支付任何费用而造成重大损失。
物业管理收费的概念和构成公共管理费用是物业管理企业向所有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其基本项目包括: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公共设施和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以及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当然还包括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