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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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常识
房屋未居住使用,还需要交物业费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费价格变动,物业公司应当提前多久告知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业主收费的变动情况。根据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第十条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将物业服务费的收费变动情况提前通知业主,有利于业主提前做好准备
针对物业服务收费,哪些内容应该明码标价根据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第六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椐、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私家车停在小区指定位置被划伤,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如发生车辆毁损、丢失,物业公司只有在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才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小区物业公司如若不存在重大过失或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