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物业管理常识专栏简介

物业管理常识

  • 破解小区物业纠纷“顽疾” 法官为您开法治“良方”
    日期:2023-05-10 点击:78次

    破解小区物业纠纷“顽疾” 法官为您开法治“良方”“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行业涉及千家万户。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所以,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是否舒心。然而近年来,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经常是“相爱相杀”,纠纷不断。对于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物业问题,应该如何破解?业主们又如何在物业纠纷中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四位法官及助理带来了破解小区物业纠纷“顽疾”的法治“良方”。

  • 业主投诉物业服务人员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日期:2023-04-20 点击:80次

    业主投诉物业服务人员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被告荆某作为业主,仅针对物业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信息,同时,采取电话投诉等方式要求开除原告,且投诉的内容依然集中在物业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是其行使业主监督权利的表现,不属于名誉侵权行为。故张某主张荆某的投诉行为侵犯其名誉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 物业不公布这21项内容,属违法行为!
    日期:2023-03-29 点击:73次

    业主知情权是业主不被重复收费、不交冤枉钱,享受质价相符的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的重要保障。然而,很多小区的物业收费不明不白,公共收益也是一笔糊涂账,因此,业主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 您关心的这些物业问题,有法可依!
    日期:2023-02-08 点击:208次

    您关心的这些物业问题,有法可依!《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消防设施等易于发生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和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养护;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对违反本条款的物业服务人,《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电梯里的广告收入业主共有
    日期:2023-02-08 点击:114次

    电梯里的广告收入业主共有小区里的电梯一般都归物业负责维护,那么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和业主有关系吗?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您解读《民法典》物权编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 小区车位不够如何增设停车位
    日期:2022-10-24 点击:160次

    小区车位不够如何增设停车位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第五十八条“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在此情况下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的同意。

  • 对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用面积进行经营不满,能否不交物业费
    日期:2022-10-24 点击:95次

    对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用面积进行经营不满,能否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 业主不能因房屋质量有问题,而拒交物业费
    日期:2022-10-24 点击:167次

    业主不能因房屋质量有问题,而拒交物业费业公司依合同履行了物业服务后,业主应当依合同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支付物业费还要支付公共能耗费?
    日期:2022-10-16 点击:238次

    被告与乙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双方应依约履行。乙物业公司因故退出,将债权依法转让给原告后,被告应向原告履行交纳物业费义务。据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公共能耗费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未签物业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日期:2022-08-25 点击:92次

    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