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法官说
不可以。开发商作为房屋的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若房屋在保修期过后出现质量问题,个人专属部分维修由业主自行负责,公共共有部分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义务,物业公司提供维修义务时,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若因邻居装修导致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