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说说案专栏简介

律师说案专栏,说说一房二卖,阴阳合同,借名买房,延期交房等

  • 未同意加装电梯业主补交出资后有权使用电梯
    日期:2023-11-10 点击:40次

    未同意加装电梯业主补交出资后有权使用电梯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展协商,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郭某已80岁高龄,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在加装电梯期间提出异议属于正常表达意见的范围,若其他业主以此为由拒绝高龄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拒绝郭某在补交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 合同中多重违约责任条款如何竞合适用
    日期:2023-10-14 点击:54次

    合同中多重违约责任条款如何竞合适用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以及解约违约金的诉讼请求,鉴于拖欠租金行为亦属于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而合同约定的拖欠租金违约金标准又明显过高,法院综合考虑乙公司违约行为的情节酌定两项违约金合并计算,数额以一个月租金标准为宜。

  • 认定挂靠与转包裁判意见十二条
    日期:2023-10-05 点击:72次

    认定挂靠与转包裁判意见十二条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人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行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签订的协议是否无效,需要根据发包人对于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承包工程事宜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进行审查判断,若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则所签协议无效,反之则协议有效。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价款未定情形下的执行考量
    日期:2023-09-26 点击:59次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价款未定情形下的执行考量房屋买卖协议被认定无效后,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判决请求强制腾退房屋,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强制腾空措施时应考虑被执行人是否就合同无效后申请执行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另行主张权利,双方当事人能否就腾退房屋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是否愿意为强制腾房提供适当的担保,强制腾房是否会造成明显的利益失衡以及是否会对另案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不继续执行强制腾房是否会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执行法官应结合个案,综合上述要素作出是否强制腾房的决定。

  • 赠与后的房屋要拆迁,还能要回吗?
    日期:2023-09-22 点击:51次

    赠与后的房屋要拆迁,还能要回吗?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甲夫妇是否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本案中,王某甲夫妇主张其要求撤销涉案《房屋赠与协议》系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任意撤销权行使的前提是赠与人尚未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对于不动产而言即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 误买“凶房”,还能退吗?
    日期:2023-09-21 点击:60次

    误买“凶房”,还能退吗?“凶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无法在实体法律规范上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基于中华民族传统习俗而产生的一个民间概念。将某类房屋定义为“凶宅”,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追求喜庆吉祥、忌讳死亡和趋利避害心理而演化的产物。

  • 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村民住宅,能否按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日期:2023-09-20 点击:102次

    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村民住宅,能否按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乡镇政府是目前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批准机关,即使村民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存在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其作为审核批准机关,也应积极履行职责,完善手续。在棚改项目启动后,乡镇政府在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径行拆除村民房屋存在以拆违代拆迁的嫌疑。

  • 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委托鉴定评估?
    日期:2023-09-18 点击:140次

    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委托鉴定评估?法院在依职权委托评估时要求评估机构将评估基准日确定为“委托评估之日”,充分体现了对违法拆除的赔偿标准不低于补偿标准的原则。

  • 改造房屋造成损失,由谁来担责?
    日期:2023-09-10 点击:68次

    改造房屋造成损失,由谁来担责?本案中,房东与小D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双方对厨房水表左边阀门崩开漏水导致屋内物品及楼下住户物品损坏的事实无争议,但对于厨房阀门系出租人或承租人安装存在争议。

  • “凶宅”过户两次后能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吗?
    日期:2023-09-07 点击:37次

    “凶宅”过户两次后能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吗?“凶宅”属性也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但却会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心理感受。所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出售者要充分履行合同披露义务,对房屋的情况进行如实、全面的介绍;购房者也应对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不仅要清楚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有无共有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等,还要向物业公司、邻居了解该房屋是否发生过特别事件等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再决定是否签订购房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