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购房指南:合同签订,按揭贷款,交易税费,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二手房买卖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流程,按揭贷款手续材料;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验收技巧;验房程序,收房程序,;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交割流程;过户流程,过户程序,过户手续材料;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房产律师综合解析。
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及每月缴存规定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以后,就应当依照规定每月及时、足额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缴存的过程中,由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分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负责代扣,并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由单位在发工资日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汇缴。
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丁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开发商擅自出售公摊面积时业主如何维权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般会对与房屋配套的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公共门厅和过道等设施进行认购,这些设施属于公摊面积,业主享有共有权。但在实际使用中,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唯利是图,对购房者共有的部分再次出售.影响购房者的正常使用。
开发商延迟交房时应如何承担责任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在期房的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房地产商迟延交房的情况,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为避免纠纷,防止发生迟延交房的现象,在交易时要谨慎选择房地产商,尽量选择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商交易。
夫妻二人按揭购房,如何认定该房权属 夫妻二人按揭购房对于婚前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特别是金额以及在具体财产中的份额。由于夫妻双方是以结婚和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并非预料到未来可能离婚或者产生纠纷等,实践中,凡是不能明确认定权属和份额的都应当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由夫妻双方平分财产权益。
房地产律师建筑与房地产常见术语解释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建筑小品是指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房地产名词解析 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壁之间的实际长度。进深大的住宅可以有效地节约用地,但为了保证建成的住宅可以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住宅的进深在设计上有一定的要求,不宜过大。目前我国大量城镇住宅房间的进深一般要限定在5米左右,不能任意扩大。套内面积俗称"地砖面积"。它是在实用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柱体、墙体等占用空间的建筑物后的一个内容空间的概念。动既有章可循,也有利可图,吸引居民和机构投资住房租赁市场。
关于取得和行使物权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的规定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曾经历过忽视个人利益,忽视私人权利的历史阶段,而只强调公共利益,这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创造的积极性,最终还是损害公共利益,使国家无法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现在我们要强调保护私人权利,维护个人利益,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创造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应当强调,权利不能滥用,取得或者行使物权要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物权公示的主要方法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通过交付发生效力。也就是说,要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就要进行登记;变更不动产所有权的内容,比如一人所有变为两人所有,也要进行登记;将不动产出售,还要进行登记。登记之后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动或者消灭才有效。要获得一个动产的所有权,要通过交付。
建设部关于印发《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决定在新建住宅工程中,推行初装饰竣工的制度。现将《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住宅工程推行初装饰竣工验收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随时向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