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夫妻两人自婚前共同供房,但按揭款均从其中一人账户转账,且双方没有订立财产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该房屋权属?
解答:夫妻二人按揭购房对于婚前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特别是金额以及在具体财产中的份额。由于夫妻双方是以结婚和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并非预料到未来可能离婚或者产生纠纷等,实践中,凡是不能明确认定权属和份额的都应当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由夫妻双方平分财产权益。当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照顾,对于有过错的一方,适当体现过错责任原则适当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