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栏目: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离婚房产律师,房产分割律师,离婚案件按揭房屋处理,离婚房产过户变更契税问题,房改房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处理,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婚前所购房屋产权属于谁,女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婚内房屋赠与合同纠纷,离婚期间私卖夫妻共有房产,前夫离婚藏房产妻子起诉得补偿,离婚一方没有工作,离婚按揭房的法律处理程序,离婚公房使用权怎么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属,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归属,离婚房产证如何过户,过户费如何计算等。
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所购房屋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可以分割按揭的房屋吗
浅谈我国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我国对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处于空白状态。但《物权法》中规定,共同共有人可以以“共有基础丧失”和“有重大理由“两种情况,对共同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该立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创新,为我国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依据。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如何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如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李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夫妻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赠与的,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协议分割房产后房产增值能否要求重新分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007年3月14日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书》,是原被告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及内容均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在原被告签字后依法成立并产生合同效力。原告认为该协议在签订时由于对房屋价值的估判存在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这是其对法律赋予权利的行使。
关于离婚时按揭房屋的性质认定问题解析 应以支付房屋首付款而非以房屋产权证的取得作为依据。认为以产权证取得时间作为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时间,其理论基础源于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效力的规定,这种严格依照法律概念和法律文本遵循特定的法定理论推导出解决房产争议的答案,在逻辑上是无懈可击的,但其结论不符合社会认可的公平观念和立法本意,就有可能一方完全没有出钱却能仅因为结婚登记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结果,这一结果不但为普通民众不认可,也违背了婚姻立法改革确立的婚前个人财产独立的本意,而以支付首付款作为所有权的根据才是结合婚姻法立法本意和公正处理婚姻房产争议的需要做一定的法律分析后推导出的答案。
关于离婚时能否对按揭房屋进行实体处理问题 在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按揭房屋和其他房屋一样,都是购房人以支付全部购房款为对价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不同的只是资金来源,按揭房的购房者是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取得一部分购房款,但这涉及的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并不影响购房人通过购买取得物权,购房人所欠银行借款属于债权范畴,在房屋上设定抵押权只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对购房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并无妨碍。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