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低”“地段好”“关系硬”—当心熟人编织的购房骗局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范志刚,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大要事,价格高低,地段好坏,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每一个因素都需要认真考虑、再三斟酌。
如果这时候,有熟人找上门,热情的向你介绍,房子不仅交通便利,还是重点小学的学区房,最关键的是认识某某“大能”,能拿到比市场价低20%的内部购房名额。
面对这样的“诱惑”,你心动了吗?
别急,一定要擦亮眼睛,这很有可能是不法分子精心为你编织的骗局。
日前,兴化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以低价买房为名,诈骗他人财物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系窦某某远房亲戚,李某某无意中听到窦某某要在吾悦广场附近买一套商品房,生性懒惰又欠下大量外债的李某某随即动起了歪脑筋。他向窦某某吹嘘,自己认识吾悦广场附件某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可以拿到内部购房名额,比市场价便宜近20%,不过因为名额有限,需要尽快交纳4万元定金。不疑有他的窦某某随即将4万元交给李某某,请求李某某帮忙预购一套房产。很快,李某某就将定金收据和房屋转让协议送到了窦某某的手中。
看着窦某某这么信任自己,缺钱的李某某胆子逐渐变大。一段时间后,李某某谎称需要交纳15.6万元的购房首付款,并可以提前到小区看房。在李某某的“安排”下,窦某某参观了自己的“新房”,此时,深陷谎言之中的窦某某对李某某无比信任,随即将15.6万元的首付款转给李某某。
两年后,一直没有拿到房子的窦某某起了疑心,他独自来到自己的“新房”,却被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该处房产早已卖出,房主也另有其人。察觉到被骗的窦某某和李某某沟通无果后选择了报警。
庭审中,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最终,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依法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
很多不法分子会牢牢抓住购房者渴望低价购买品质住房的投机心理,利用自己远方亲戚、饭桌好友等关系,获取被害人信任,通过精心布置的骗局,骗取被害人钱财。
购买房屋是大事,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价”“低价房”等虚假信息。购房前,一定要事先了解国家相关政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谨慎签订合同。切莫贪小便宜误大事,涉及到金额较大的交易时,要多方求证,查询相关信息,不可偏听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