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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产权”房须谨慎,购房人要求履行合同被驳回某公司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虽然原告签订了合同,买了房,但法律禁止这种房屋买卖,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因原告张某某诉请要求被告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因合同无效,无法继续履行,更无权要求第三人曹某某腾让房屋,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多交的集资建房款应由原告所在单位返还吗原告所在单位进行内部职工集资建家属住宅楼,集资时确定了面积和房屋集资价格,原告按规定交纳了集资房款,单位在收到集资房款后,移交给了被告,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由被告占有和使用这笔集资房款,由此在原、被告之间产生了事实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房屋建完后,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比约定面积减少,属于被告方违约因此致使原告多交的3300元房款的责任应由被告承担,由被告予以返还。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地时不享有地补偿分配权王某与其妻子薛某和儿子是基于王某母亲的再婚而迁至某村民小组,非该村民小组的原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享有该组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必须有证据证实三人在土地被征时是该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王某三人虽然出具了公安机关于2006年4月7日颁发的户口簿,但户口簿不显示三人是何时由何地迁至该组,且王某三人的户口迁至该村民小组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确定,故王某三人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评价本案在审理中采纳了第一种意见,法院依法确认二被告签订的关于柘城县向阳路南九巷五号房屋产权的约定无效,并确认原告王怀玲系该处房产的所有权人。
该《农业承包经营权证书》该不该撤销第三人孙峰持有的农业承包经营权证书基于农业承包合同而发,孙峰与村委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与原告孙某没有任何关系,故原告孙某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夫妻离婚将房产赠与儿子 未清偿债务赠与行为被撤销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本案中,和先生与刘女士在其夫妻共同债务未清偿前,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无偿赠与其子,致使其偿付能力降低,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原告作为债权人在其债权受到侵害时请求撤销被告和先生、刘女士无偿赠与行为的请求合法,法院应予支持。
网签购房合同到底有无法律效力网签购房合同,必须与纸质合同内容相一致,否则,两种合同形式会出现差异,容易引起纠纷。同时,在二手房买卖已经实行网签的城市,市民不应当认为网签只是走走过场而应当重视网签,在进行网签之前,必须对买卖的房产标的进行彻底了解,就房产的价格等作出自己的决策,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填写网签的内容,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首例房屋买卖网签注销案“网签”与合同等效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对合同欠缺的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予以确定。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在申请表和信息表中,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买卖双方、买卖标的、价款、价款支付方式等)均已由沈先生与安女士进行了确认,双方向税务部门交纳了房屋的相关税费,沈先生还履行了部分附随义务,向安女士交付了房屋电卡及供暖合同。
某某与上海复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某某与复铭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复铭公司应将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交付某某使用,某某在保修期内多次向复铭公司提出房屋渗漏问题并要求复铭公司修复,复铭公司虽实施了部分修复行为,但根据房屋质量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复铭公司未能将某某所购房屋存在的渗漏问题完全修复,现某某诉请要求复铭公司修复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依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有合法建设手续建造的房屋影响采光是否可诉有合法手续的建筑影响其他房屋采光,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关于这一问题,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争议。一种是肯定观点,认为规划许可不能免除侵犯采光的侵权责任,虽然建造建筑物的行为获得规划行政许可,但这些只能证明建设行为本身符合国家规定,不能证明其不对相邻房屋造成影响,所以规划许可建筑侵害相邻不动产采光的,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