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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经典案例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代理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写字楼房等房产交易纠纷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离婚房产分割经典案例,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例,房产确权经典案例,写字楼、商铺、房屋租赁,房产抵押贷款、家庭装修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离婚房产分割案件,遗产继承之房产继承纠纷案件,房产确权案件,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家庭装修、物业管理纠律师诉讼代理案件等经典案例。

  • 隐瞒查封事实签认购书 开发商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日期:2015-12-26 点击:281次

    隐瞒查封事实签认购书 开发商被判双倍返还定金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该房产已于2010年9月被江苏省南通市崇上区人民法院查封,被告明知这一事实的存在而与原告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履行与原告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被告已构成对于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的违约行为。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请求被告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被告应当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购房优惠约定不明 法院判决返还定金
    日期:2015-12-26 点击:257次

    购房优惠约定不明 法院判决返还定金在当今社会上导致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订立的情形,不局限于上述一种情况。为此,律师提醒,房屋认购书、中介合同等实质为预约合同,违反约定内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产生不可归责行为,双方返还。因此,对于房屋的价款计算、付款条件、贷款的数额、成立的条件,应当进行明确约定,从而保证房屋买卖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方便追究违约责任。

  • 将家庭共有房屋赠与子女,可不经商量吗
    日期:2015-12-24 点击:337次

    将家庭共有房屋赠与子女,可不经商量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购买学区房 小心非学区
    日期:2015-12-23 点击:248次

    购买学区房 小心非学区学区房作为商品房交易中的一大卖点,由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知名小学、初中学校所划定服务片区的住房受到家长们的热烈追捧。然而,学区房不仅是一个地理位置的概念,还包含户籍、入学条件等其他因素。要进入知名学校读书,不仅需要满足就近原则,还需要满足户籍、入学资质等条件。另外,义务教育政策对入学条件也在不断修订,加之各片区学校对政策的理解亦不相一致,从而导致学区房实际上并不一定在真正的学区之中。

  • 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否有效
    日期:2015-12-22 点击:246次

    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否有效本案也属于表见代理行为。被告左父的处分行为是有效的。对于无权处分人所做出的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造成权利人财产受到损失的,权利人应当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损失,而不应由善意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日期:2015-12-17 点击:230次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购房定金能退还吗对于双方争议的购房定金和违约金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本案利息损失能否与违约金一并适用
    日期:2015-12-17 点击:281次

    本案利息损失能否与违约金一并适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即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购房优惠约定不明 认购定金应否退还
    日期:2015-12-17 点击:272次

    购房优惠约定不明 认购定金应否退还针对目前通过签订认购书并预先交纳购房定金的方式买卖商品房的情况较为普遍的实际,法官提醒,房屋认购书的实质为预约合同,违反约定内容将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对于房屋价款及计算方式等重要条款,应当进行明确约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房屋买受人与抵押权人权利冲突处理的思考
    日期:2015-12-16 点击:268次

    房屋买受人与抵押权人权利冲突处理的思考该房屋抵押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 某银行作为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其有权要求借款人依法提供有效担保,以保证其在借款人不履行清偿借款义务时, 确保其债权能以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予以实现。作为借款人的房屋开发公司以其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该银行在审查该房产的权属时, 该房产的登记产权人是该房屋开发公司。

  • 买卖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15-12-16 点击:266次

    买卖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当事人进行房地产转让,应当依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但该法并没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是买卖房屋合同本身的生效要件,此种情况下依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双方所签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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