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律师
承租猪圈遇拆迁,生猪搬迁补偿款该归谁养猪场搬迁损失评估、搬迁事实均发生在承租期间,虽然双方补充约定“搬迁费归承租方”内容比较笼统,并未明确费用具体名录,但根据搬迁损失评估清单,结合评估时各项设施所有权归属、生猪养殖情况,可以厘清100余万元搬迁补偿费用中的各项赔偿项目的所有权归属,而周某仅主张应当归其享有的养殖生猪补偿权益,诉请应当得到支持。
政府没有给予工业用地和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权利,是否违法给予产权调换选择权的前提条件是,政府要有可供建设产权调换房屋的土地资源。在土地存量资源有限的大背景下,因客观上难以提供工业用地和非住宅房源,补偿决定和补偿方案没有给予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权利,系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现状作出的合理调整,不违反法律规定。
宅基地上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被拆除后又原址重建,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当事人原宅基地上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被拆除,该村村委会已向其提供了过渡房保障其临时居住权利,其在村委会统一回迁安置之前又到已拆房屋所在位置上建设房屋,但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因此案涉房屋不属于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修建的合法建筑,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故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的通知,另根据《行政强制法》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通告法定的方式送达行政相对人,并应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不能忽略的是赋予其陈述申辩的权利。
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补偿款分配协议能否对抗征收补偿协议根据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约定,如遇征收补偿,不得隐瞒相关补偿事宜。如果民事主体之间在建房、补偿款分配方面存在纠纷,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另行寻求救济。
无证建筑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审查,加倍支付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不宜在赔偿判决主文中载明
未交付安置房是否构成解除补偿安置协议的审查安置房建设一直在加紧完善各项手续,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原审法院未查明安置房建设等相关事实,应进一步查明。行政机关存在未及时交付安置房的情形,但原审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判决解除合同,适用法律错误。
以产权置换方式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不违反强制性规定被诉县政府主张当事人的地上附着物为看护房,不应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但以产权置换方式约定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并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且实际安置过程中,县政府为被征收人确定了回迁房,对其他被征收人也均给予了回迁安置。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房屋安置协议存在无效之情形。
未按许可要求建设且未取得完整产权手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被违法拆除后的赔偿标准
在被拆除房屋已出租给他人经营的情况下,因强拆行为导致的租金损失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