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怎么签被征地农民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被征收之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应也就没有了,所以,征收方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安置,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征收补偿款该给谁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以及涉案房屋所有权是否转移不属于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的审查范围。房屋的所有权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房屋买卖协议的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是涉案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该当事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之间不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依法不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个人住宅被征收后能否享受优先住房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我国《物权法》中也有相关规定,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中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什么是安置房 婚后购买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是拆迁后给予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应当由政府建造,赔偿给被拆迁人。
安置户回迁安置补偿权,应优于第三人抵押权行使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购房者,即无过错购房人主张的房产所有人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该建筑物上的抵押物权
浅析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购买的回迁安置房,卖方反悔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是在行政上作出不得转让的限制,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不能给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但并不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
关于宅基地的征收与补偿根据《物权法》第152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占有、使用集体土地,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当宅基地被征收时,权利人应当就宅基地的占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分别受偿。
村里的补贴“外嫁女”不能享有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关键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是否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其次才考虑是否有户籍以及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且生产、生活的标准只要求较为固定,并非绝对固定,是一项兼顾的标准,并非基本标准。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该如何进行拆迁补偿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