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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专栏简介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 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日期:2020-02-26 点击:8940次

    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当承包地的所有权被征收时,附着于其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当然消灭,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按照《物权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而言,由于建设用地是附着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之上的,从法理上讲不存在所有权的征收问题。

  • 未婚先育子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日期:2019-10-22 点击:143次

    未婚先育子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 在征收补偿时,区分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有什么意义
    日期:2019-01-25 点击:271次

    在征收补偿时,区分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有什么意义在征收补偿时,要明确区分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因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征收时,应当给予补偿,但对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是否属于补偿范围
    日期:2019-01-25 点击:361次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是否属于补偿范围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属于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在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时,应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对征收决定不服时,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日期:2019-01-25 点击:307次

    对征收决定不服时,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知,当被征收人对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时,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提起行政诉讼。且这两种救济方式没有先后顺序,由被征收人自由选择,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待复议结束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时,该怎么办
    日期:2019-01-25 点击:327次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时,该怎么办征收方案的确定对被征收人的利益会造成重大影响,其一是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对征收房屋的处理将受到限制,不能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其二是征收范围确定后,将对被征收人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产生停产停业损失。

  • 公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
    日期:2019-01-25 点击:193次

    公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制订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被征收的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保证公众具有参与补偿方案制定的权利,这也是我国民主决策精神在征收领域的体现。实践中,公众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时,公众可以通过网络、书面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二是在举行听证会时,公众可以亲自参与听证会或委托代表参加听证,反映自己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修改意见。

  • 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
    日期:2018-03-22 点击:198次

    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1999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国家收回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其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农民集体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日期:2018-03-22 点击:363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移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

  • 征收补偿依法解决前,“钉子户”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日期:2018-02-27 点击:137次

    征收补偿依法解决前,“钉子户”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但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及时公平补偿,而不能只征收不补偿,也不能迟迟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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