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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专栏简介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

  • 公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
    日期:2019-01-25 点击:186次

    公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制订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被征收的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保证公众具有参与补偿方案制定的权利,这也是我国民主决策精神在征收领域的体现。实践中,公众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制订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时,公众可以通过网络、书面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二是在举行听证会时,公众可以亲自参与听证会或委托代表参加听证,反映自己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修改意见。

  • 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
    日期:2018-03-22 点击:192次

    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1999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国家收回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其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农民集体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日期:2018-03-22 点击:342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移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

  • 征收补偿依法解决前,“钉子户”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日期:2018-02-27 点击:127次

    征收补偿依法解决前,“钉子户”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但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及时公平补偿,而不能只征收不补偿,也不能迟迟不予补偿。

  • 领取征收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日期:2017-12-11 点击:231次

    领取征收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合同后还必须履行以下几项义务:(1)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2)及时提供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3)积极配合完成其他征收搬迁工作。因而在本案中,乔某在领取补偿款后,还应当认真履行上述三项被征收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关于处理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实施期间批准征地项目人员安置有关遗留问题的意见
    日期:2017-12-04 点击:371次

    关于处理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实施期间批准征地项目人员安置有关遗留问题的意见农转工人员是指批准征地时男年满16周岁至不满59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不满49周岁的农转非人员。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转工后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不予农转工安置。转人员是指批准征地时男年满59周岁、女年满49周岁和病残不能安排工作的农转非人员。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6-12-27 点击:445次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 征地拆迁赔偿诉讼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日期:2016-12-18 点击:254次

    征地拆迁赔偿诉讼中因果关系的认定直接因果关系说。该说认为,只有与损害结果有直接联系的原因,才是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必然因果关系说。该说认为,判定因果关系应当考虑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

  • 土地被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
    日期:2016-10-19 点击:304次

    土地被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法律分析及对策研究
    日期:2016-09-01 点击:285次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法律分析及对策研究由于房屋所有权的特殊性及其社会意义,尤其是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社会与法律实践,使得这种权利必须受到制度支撑和保护,否则,不只会产生法律问题,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既然不能采取将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的方式,那么就应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所有到期的住宅用地实行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住宅用地续期是无可选择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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