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性质及效力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预约的形式要件,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认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是否进行预约合同的登记,从司法解释的精神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售登记与合同效力没有关系,因而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也无须登记。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如何认定?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合同有预约和本约之分。预约合同是当事人为了将来订立确定性本约,明确相关事宜,而预先达成的书面协议,以对将来双方能达成本约的意向或目的进行确定,从而起到稳固交易机会的作用。本约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直接具有完备确定内容的合同。
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订立的海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替代开票”条款应认定无效在建设工程承包领域,转包人明知对方无开票资质,而约定“替代开票”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替代开票"条款是否有效,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履行方式综合认定,关键在于确定建筑材料的实际购买者和付款方。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取消国家强制规定应施工的建筑物外墙保温层的约定无效
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建工纠纷争议焦点之合同无效情形下,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问题关于迟延支付工程价款利息计算标准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对于签字人的主体问题,一般情况下,有明确授权的自然人,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包括有授权的项目经理等),以上有授权的人的签字可以代理公司法人开展工作,可以认定为法人的行为,从而认定其所签字的结算单可以作为结算依据。若无明确授权如工地施工人员、无授权的项目经理等人员的签字,此时若要认定为公司法人的行为,则需要考虑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
异议申请人对于商品房限购政策改变的期待是否属于“物权期待权”,能否据此排除强制执行此与当事人所称对有关商品房限购政策改变的期待或等待取得购房资格的内涵不同。尽管当事人与开发商就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因其不符合当地商品房限购政策,其关于对该房屋享有的物权期待权应优先于房产调控行政管理需要的主张,于法无据。
张某等71户业主与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