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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专栏简介

北京物业管理律师栏目:北京物业管理律师、物业管理纠纷律师、物业管理合同律师、业主维权律师服务范围,协助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草拟、修改委托协议;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管理委员会草拟、修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业主管理机构,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等;协助业主订立业主公约;提供业主与开发商关于相邻权的预防和解决:不动产日照、通风、滴水、排水、噪音等相邻关系纠纷,提供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全程的律师咨询服务。

  •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性质探析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责任承担
    日期:2012-04-15 点击:348次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性质探析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责任承担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签订的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规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该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为业主及业主团体,即委托人;另一方为物业管理公司,即受托人。 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一种委托合同,至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委托合同,现行合同法中没有任何一个合同类型可以包容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物业服务合同应属于混合型合同。

  • 商品房住宅小区立体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等停车位产权归属的法律分析
    日期:2012-04-14 点击:1255次

    商品房住宅小区立体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等停车位产权归属的法律分析 所谓停车位是指停车场中仅供一辆汽车停放之单元。目前停车位的类型繁多,主要可以细分为五种类型:(1)立体停车位,即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3)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4)楼房地下停车位;(5)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要准确界定不同类型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就必须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和现行房地产法律制度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

  • 物业管理在实践中的困境及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案
    日期:2012-04-14 点击:301次

    物业管理在实践中的困境及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案 我国的物业管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业主大会不能按时成立或职权不明,业主被物业管理企业或开发商侵权而法律无法予以有效地保护,专项维修基金使用不规范,去向不明等,房管部门有权利、义务却无处罚责任,导致业主大会无法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无法及时成立,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发生矛盾时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明确地方房管部门的失职责任,把物业管理的监督权授予广大业主。建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使用、续筹与监督等均应明确到位,建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其使用情况、利息情况定期予以公布。

  • 无书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
    日期:2012-04-04 点击:471次

    无书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 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除应办理相关企业登记外,还应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收费资质,并领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对不具备法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物业管理公司补办相关证书的,应视为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按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处理。对于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的,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物业费用只能按合理成本收取。可以司法建议业主委员会解除物业服务关系,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物业纠纷律师谈物业管理合同的概念及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
    日期:2012-04-04 点击:350次

    物业纠纷律师谈物业管理合同的概念及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 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中涉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多方主体,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又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文只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订立的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进行探讨。

  • 北京物业律师谈我国物业管理立法模式的选择
    日期:2012-04-04 点击:381次

    北京物业律师谈我国物业管理立法模式的选择 从物业管理的对象来看,既包括对建筑物、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等物业管理,也包括对人的管理,而对人的管理则是物业管理的最大特点。民法模式、住宅法模式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重在对物的管理,难以对人的管理作出详尽的规定。

  • 物业纠纷律师网小区车库归属的确定规则
    日期:2012-04-03 点击:362次

    物业纠纷律师网小区车库归属的确定规则 法定车库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用部分,必须分配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开发商无权将其出售、出租给他人。假如商晶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此类车库归属于开发商,则因该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 物业律师谈小区车库与出售出租车库的权属
    日期:2012-04-03 点击:457次

    物业律师谈小区车库与出售出租车库的权属将车库分为法定车库、自行增设车库、奖励增设车库等种类;法律设置强制性规范,规定法定车库必须依法确定其归属,不得被约定排除;自行增设车库可以由开发商自行处分;奖励增设车库的处分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大多可以自由处分。后两种类型的车库若未登记在开发商的名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对其归属未加约定,建筑工程规划设计亦未明确,应当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理,将它们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用部分。

  • 物业管理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日期:2012-03-25 点击:306次

    物业管理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纠纷 开发商 物业服务公司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由业主支付费用,物业服务公司受托对指定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利用及相关区域生活秩序管理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广义上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是指业主共同订立或者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使用、维护物业及其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是全体业主应当遵守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

  •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日期:2012-03-19 点击:308次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有权就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事宜,以物业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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