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核查,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每平方米价格的物业费测算产生了疑问.认为物业公司增收了物业费。对于物业收费不按合同约定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当出现这种物业收费不按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与物业方面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费用始终是业主最关心的话题。近年来,很多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收费不明,而物业公司也不得不面对某些业主拒交物业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诸如保安费、保洁费、电梯运行费、设施管理费等物业费用的收取,应首先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业主就要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缴纳该费用。至于小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物权法则明确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筹集和使用,并且该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律师说法:一般来说,凡未经对方(业主方与物业方)同意,自行增加、减少物业收费项目或者变更收费标准,都属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