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六大问题,当事人需提供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还要提供委托代理手续等材料。如果是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供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或生效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交执行证书。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14条裁判规则非消费者购房人能否排除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可基于双方权利的性质、取得权利时间的先后、权利取得有无过错以及如何降低或者预防风险再次发生等因素,结合具体案情,对双方享有的权利进行实体审查后作出相应判断。
执行参与分配程序中,首封债权人优先性如何体现?首封债权人仍然属于普通债权人,只是因其首先向法院申请查封,实现了对执行财产的首先控制,从而获得分配上的优先性,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分配程序、比例上给予适当优待,而非类似抵押权的优先受偿。这既符合我国当前实体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也能积极回应执行实务的迫切需求,具有现实可行性,属于对待分配财产的二次分配,因此必须严格控制优待比例,并合理确定计算方式,以体现实质公平,避免造成新的不公。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东营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健康发展系列执行案该案执行中,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营中院)一是府院联动强化监管,协调维护企业利益。执行过程中,胜利泵业公司生产锐减,市场占有率急剧下降,其1392名交款买房的职工长达9年拿不到房屋,导致职工队伍不稳;而东营鹏豪公司的主要项目均处于停工状态,20栋在建楼房烂尾。为及时挽回各方损失,东营中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既加强对东营鹏豪公司的监管,确保其经营行为合规,又协调胜利泵业公司主要客户,解决其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等问题,稳定职工队伍。
借用施工资质的分公司承包人对分公司的财产权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以及予以保护的承包或者租赁经营,应当是法律所准许的承包、租赁形式。企业或者个人以承包租赁为名借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之实的,因违反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故不应包含在该条保护范围之内。
购房人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时是否还可以排除执行?本案买受人主张已付的购房款系支付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而非公司,且其提交的付款凭证上未注明款项用途为购房款,同时该款项支付时间早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多,而且开发公司与购房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基于上述情形,本案购房人提交的付款凭证存疑,不能作为其已支付了案涉房屋购房款的有效证据,故其不能据此排除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参考模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首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和撤回、撤销执行申请后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是二年,申请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该期限规定,在被执行人无主动履行意愿的情况下,为保障自身权益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执行,不能“躺在权利上睡觉”,贻误申请执行时机,导致裁判文书“过期”。
88个执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参考2021年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当前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专题形式发布执行疑难法律问题参考意见,回答司法实践中相关争议问题。本文整合山东高院执行局过往发布的共五期专题内容,以供相关实务工作者参考。
对生效仲裁裁决或法院驳回的诉讼请求以相同请求和理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已经生效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的部分请求,当事人在执行该裁决或判决的过程中又以相同的请求和理由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法定责任,无论判决书是否载明,被执行人均需要承担该责任中交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四海公司支付工程款1245355.27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其中从2011年3月10日起至2012年12月9日止,以9904644.92元为本金计算;从2012年12月1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245355.27元为本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