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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执行标的流拍后即使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该标的财产也并不因此而丧失可执行性
    日期:2023-08-28 点击:52次

    执行标的流拍后即使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该标的财产也并不因此而丧失可执行性本案执行依据确定的是金钱给付,以物抵债则是申请执行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的权利,而不能把接受以物抵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不能将拒绝以物抵债视为过错而不予计算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迟延履行利息。

  • 申请执行人不服人民法院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能否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日期:2023-08-27 点击:54次

    申请执行人不服人民法院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能否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进行救济限制消费措施是间接执行措施,其功能主要在于限缩债务人在社会、市场中的“选择空间”,间接迫使其主动履行债务。对执行活动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上级法院应当通过执行监督程序纠正执行中的违法或者不当情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货币虽属特殊种类物,但特殊情形下不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从而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3-08-23 点击:117次

    货币虽属特殊种类物,但特殊情形下不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从而排除强制执行在一般情况下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但当事人向他人误转款项,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实现,并非以交付作为“物”的货币实现,该他人事实上并未从当事人处获得与所转款项相等价的货币;且款项因被法院冻结账户并直接扣划至执行账户,该他人并未实际占有、控制或支配该款项。此种情形下,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则,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 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公告发布途径的认定
    日期:2023-08-22 点击:95次

    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公告发布途径的认定主要考虑股权等特殊财产的拍卖,对此类财产拍卖前,人民法院除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外,还应通过报纸等“法定途径”发布。如拍卖标的并非股权等特殊财产,则人民法院除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外,无须同时另行通过报纸等“法定途径”发布。

  • 执行中违约金计算终期争议的程序解决
    日期:2023-08-22 点击:105次

    执行中违约金计算终期争议的程序解决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给付违约金的终期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相应合同义务之日,判决生效后,该合同义务的实际履行主体和方式发生了变化的,对于被执行人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何时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问题,涉及比较复杂的实体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执行程序中难以径行认定,宜由当事人通过另行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 党政机关的财政经费账户、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特定财产不得执行
    日期:2023-08-16 点击:346次

    党政机关的财政经费账户、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特定财产不得执行涉案账户内的资金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是特定化的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而党政机关的财政经费账户、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特定财产不得执行,行政性单位只能用该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由资金清偿债务。因此涉案账户应当专款专用,不得冻结。

  • 以房抵工程款取得房屋的权利人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
    日期:2023-08-16 点击:50次

    以房抵工程款取得房屋的权利人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虽然收款收据载明收款方式为“工程款抵房款”,但并不因此改变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直接建立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的性质,故申请执行人认为双方之间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而案涉房屋交付后,购房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且实际装修入住,其名下也无不动产登记信息记录,因此其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 如何区分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
    日期:2023-08-14 点击:211次

    如何区分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益,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的,且并非为了推翻原判决、裁定,系执行标的异议,其要解决的问题是:对特定标的物是否可以阻却法院强制执行、案外人的实体权益是否可以阻却法院强制转让、交付标的物。

  •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一方的约定对抗债权强制执行的3个条件
    日期:2023-08-13 点击:98次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一方的约定对抗债权强制执行的3个条件,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就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可以基于该离婚协议约定,享有要求另一方将房屋过户登记至其本人名下的请求权。但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系其双方的内部约定,在所分割的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该房屋的物权并未发生变动。

  • 抵债房产未过户再转让,后手买受人条件满足也可对抗执行
    日期:2023-08-11 点击:60次

    抵债房产未过户再转让,后手买受人条件满足也可对抗执行案涉房屋被查封前,案涉房屋以抵顶工程款的形式抵顶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再以房票的形式转售给案外人,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单独补充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实际入住,案涉房屋因未办理竣工验收而导致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应认定案外人依法享有足以阻却执行的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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