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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房产交易综合指南栏目: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小产权房买卖、经济适用房买卖、回迁安置房买卖、房改房买卖综合指南,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房产抵押登记注销程序,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各银行客服电话
    日期:2012-05-01 点击:2106次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各银行客服电话 工商银行 服务电话 95588 中信银行 服务电话 95558 中国银行 服务电话 95566 兴业银行 服务电话 95561 农业银行 服务电话 95599 招商银行 服务电话 95555 光大银行 服务电话 95595 民生银行 服务电话 95568 交通银行 服务电话 95559

  • 中信实业银行住房加按揭贷款流程
    日期:2012-05-01 点击:384次

    中信实业银行住房加按揭贷款流程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户口簿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借款人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纳税凭证等;以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及收入证明材料。3.有关购房合同、协议。

  • 建设银行购房按揭贷款步骤
    日期:2012-05-01 点击:429次

    建设银行购房按揭贷款步骤 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您接到会签通知后,请您按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第一步 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 第二步 借款人(购房人)请按指示路线到合同会签就座,听取律师讲解借款等合同文本。

  • 建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日期:2012-05-01 点击:379次

    建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然后凭购房合南正本、缴款收据、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借贷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

  • 农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日期:2012-05-01 点击:500次

    农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 如何办理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
    日期:2012-05-01 点击:611次

    如何办理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应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申请人应先到公积金中心归集部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内容包括拟购房价款,拟借金额、期限和本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等,贴息贷款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一体化,借款担保申请手续同时办理,省去了买房人来回奔波之苦,解决了组合贷款手续复杂难以办理的问题,但是只有属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纳人才可以使用贴息贷款,属于中直、国管、铁路的公积金交存人除外。

  • 个人房贷即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要求?
    日期:2012-05-01 点击:446次

    个人房贷即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要求 具有北京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自然人、持有北京市的暂住证或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持有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身份证的香港人和澳门人,以及持有中国护照的其他人;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一般是指借款申请人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具有预售备案登记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合同已做完预售备案登记,且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该行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日期:2012-05-01 点击:415次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房地产时,该划拨土地使用权应纳入出让轨道,作为一种出让行为,该项拍卖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而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即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法律规定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一个先决条件,抵押权人只是对缴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的余款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和方式
    日期:2012-05-01 点击:491次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和方式 房地产抵押权的本质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对于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后,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房地产抵押权即归于消灭;如果债务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房地产抵押权人无权行使抵押权,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因而,只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抵押权人才有权要求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

  • 自用或闲置商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如何缴纳?
    日期:2012-04-30 点击:536次

    自用或闲置商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如何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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