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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房产交易综合指南栏目: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小产权房买卖、经济适用房买卖、回迁安置房买卖、房改房买卖综合指南,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房产抵押登记注销程序,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

  • 转让开工项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如何缴纳?
    日期:2012-04-30 点击:571次

    转让开工项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如何缴纳? 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因此,你公司转让尚未施工的建设项目,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另外,根据上述文件第三条第二十项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税。”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是否交营业税?
    日期:2012-04-30 点击:1019次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是否交营业税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作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您说的“在城市规划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的适当补偿”,应当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 开发公司自有施工队自建自用房屋怎么缴税?
    日期:2012-04-30 点击:1123次

    开发公司自有施工队自建自用房屋怎么缴税? 房地产律师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第160号)的规定,对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征收营业税。

  • 商品房现售及商品房销售广告相关问题解析
    日期:2012-04-30 点击:483次

    商品房现售及商品房销售广告相关问题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现售的,应提交《房地产证》。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不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房地产销售广告。

  •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12-04-30 点击:373次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含哪些内容?
    日期:2012-04-30 点击:447次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含哪些内容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一)预售许可证编号;(二)发展商名称;(三)项目名称;(四)项目坐落地点;(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地块编号;(六)《房地产证》编号、栋数;(七)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八)发证机关、有效期;(九)附注内容等。

  • 什么是现房和期房?现房和期房是什么意思?
    日期:2012-04-30 点击:498次

    什么是现房和期房?现房和期房是什么意思?根据房屋存在状态,商品房可分为:现房和期房。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 房地产登记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日期:2012-04-29 点击:454次

    房地产登记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设定、转移、变更、终止房地产权利的行为。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的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法定的手续。房地产登记有三个方面作用: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 房产律师解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性质及内容
    日期:2012-04-29 点击:406次

    房产律师解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性质及内容 专有部分所有权 所谓专有,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那部分。构造成上具有独立性,又称物理上具有独立性,是指在建筑物的构造上可以被区分开,少与建筑物其它部分完全隔离,专有人可以排他的,独占的予以使用的建筑物部分。使用上的独立性,又称机能上的独立性,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予以判定,主要看上否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符合建筑物使用目的的内部专用设备。

  • 房产律师解析商品房出售的条件及程序
    日期:2012-04-29 点击:569次

    房产律师解析商品房出售的条件及程序 商品房出售条件(1)商品房销售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已经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商品房工程竣工;(4)买卖双方根据规定缴纳契税、营业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交易手续费等税费。(5)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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