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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房产交易综合指南栏目: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小产权房买卖、经济适用房买卖、回迁安置房买卖、房改房买卖综合指南,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房产抵押登记注销程序,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税费契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验房收房的技巧及流程注意事项,房产物业交割手续,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等。

  • 商品房出售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日期:2012-04-29 点击:523次

    商品房出售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由受让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由转让人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地产登记的公信力
    日期:2012-04-29 点击:456次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地产登记的公信力 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对世性要通过一定的事实体现出来,而世人也正是通过某种权利表征手段,来判断某物之归属主体及其所有权范围和负担情况。物权表征形式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占有,另一种是登记。对于动产而言,占有人一般被推定为所有权人;不动产,登记簿或登记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被推定为所有权人。这两者分别被称为占有对动产的公信力和登记簿对不动产的公信力。

  •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12-04-26 点击:417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二)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三)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四)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偿收回及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日期:2012-04-25 点击:602次

    无偿收回及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可以无偿收回该宗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的;(二)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三)用地单位迁移或被依法撤销的;(四)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的。

  • 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及未交清地价的房地产如何处理
    日期:2012-04-25 点击:556次

    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及未交清地价的房地产如何处理 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发展商出示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交清证明;对分期付款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地价的分期付款额度。土地使用者已将定金或者保证金抵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予退还。土地管理部门扣除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总额20%的违约金,余额予以退还 ,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收归政府所有。

  • 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及哪些情形下的土地交易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日期:2012-04-25 点击:580次

    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及哪些情形下的土地交易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不予办理产权手续:(一)违反本规定,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二)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按本规定的规范要求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三)投标人或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价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交易无效的其他情形。

  • 集体土地概念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4-25 点击:673次

    集体土地概念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土地用途类别及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日期:2012-04-25 点击:601次

    土地用途类别及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 楼房产权区域所有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日期:2012-03-17 点击:509次

    楼房产权区域所有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因为城市拥挤的居住环境,导致房屋所有权纠纷形式更加多样。高层建筑中,因为所有权区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上下层、左右邻里之间的权限划分无法严格到每分每毫。而且,建筑质量本身存在的瑕疵使业主权益受损时,邻里之间经常出现相互误解,甚至指责的情形。在矛盾升级之前,找到合法的处理方式才是明智之举。

  •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二手房买卖价格进行评估
    日期:2012-03-15 点击:403次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二手房买卖价格进行评估 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买卖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地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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