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您接到会签通知后,请您按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步 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
第二步 借款人(购房人)请按指示路线到合同会签就座,听取律师讲解借款等合同文本。
第三步 借款人(购房人)在按揭事务中心大厅保险柜台及收费柜台递交建行活期存折,缴纳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费用。
第四步 借款人(购房人)缴纳有关费用后凭收费单据到会签室领取本人的借款等合同文本,并请留心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第五步 借款人(购房人)若错过借款合同讲解专场,请自己阅读合同文本。在阅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咨询柜台提问,您将会得到妥善的解释。
第六步 借款人(购房人)如认为合同没有什么问题,请您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并填写签订日期。
第七步 借款人(购房人)办妥以上事项,请将您的所有合文本,送交律师审阅。
第八步 借款人(购房人)有关借款签约手续已办妥,按揭事务中心将尽快为您办理有关抵押签名手续,并通知银行为您放款,请您放心回家。
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中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合法的购房合同;
借款人预付3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如家庭财产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