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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专栏简介

拆迁安置补偿律师

  • 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履行的义务的规定
    日期:2013-06-14 点击:337次

    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履行的义务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单位和个人的使用权,比如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社会团体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境内外个人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等。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建设单位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临时使用权、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乡镇企业对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乡(镇)和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 

  • 关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的规定
    日期:2013-06-14 点击:372次

    关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的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为:一是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这里所讲的“法律”应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此外,还包括了建国初期在国有土地形成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由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制定的法律

  • 对产权式商铺可否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日期:2012-05-05 点击:679次

    对产权式商铺可否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对其专有部分是否符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进行分析。这种有明确界限的小商铺的特定区域可以满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专有部分的要求,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产权式商铺产权仅仅是特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体形式之一。只要是建筑物各区分部分之间没有明显遮蔽性,在建筑物特定用途下而具有独立性,都可成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效力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日期:2012-04-18 点击:586次

    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效力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租赁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早期民法中,租赁权不能对抗第三人。但现代民法强化了租赁权的效力,使之物权化,使租赁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种对抗力的表现之一在于,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对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人,得主张租赁权。例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商铺租赁之转租问题、装修的问题、招商问题及配合义务等相关问题探析
    日期:2012-04-18 点击:478次

    商铺租赁之转租问题、装修的问题、招商问题及配合义务等相关问题探析 在采用租赁合同转让的方式时,最好最简易的办法是在原租赁合同后面进行说明和补充,这样才能保持前后合同内容的一致。每个商家接手商铺后,通常要进行一番装修再开业;有的加盟、代理、连锁商家还要讲求装修风格统一性。但是,具体承租的商铺不一定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商铺的装修不能破坏主体结构。有些新开设商场或市场,为了吸引商家,在对外宣传中往往明示或暗示不久的将来该地区将建成拥有完善的配套、良好的人气的商圈,并给商家种种口头承诺。但是,事实往往让承租的商家不能如愿,甚至血本无归。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与免租装修期
    日期:2012-03-08 点击:702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与免租装修期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二)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税费
    日期:2012-03-08 点击:644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二)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税费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三)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日期:2012-03-08 点击:876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三)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承租商铺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合法——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事项(四)装修的处置与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日期:2012-03-08 点击:710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事项(四)装修的处置与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五)租赁登记事项及转租问题
    日期:2012-03-08 点击:1354次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五)租赁登记事项及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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