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
东台市标升贸易有限公司与吴某某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实际施工人借用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的资质,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且按约履行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可就工程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垫资参与涉案工程的施工,施工中已发生或应当给付的工资和材料款均在其垫资范围内,实际施工人有权对自己垫资部分的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14条,出租人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当该土地被强制执行时,案外人主张承租人向其转租土地,且其在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并对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合法权益时,可通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次承租人以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时,既要依法维护次承租人的正当权利,也要防止其滥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妨害强制执行程序的正常进行。
涉不动产异议之诉案件审理的26个要点问题执行异议之诉涉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的权利平衡,一方面要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拖延执行,另一方面要依法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中,应妥善平衡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的利益。在商业利益与生存(生活)利益难以平衡的情况下,法律的天平适当向普通民众的生存(生活)利益倾斜,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防止群体性案事件的发生。
如何区分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益,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的,且并非为了推翻原判决、裁定,系执行标的异议,其要解决的问题是:对特定标的物是否可以阻却法院强制执行、案外人的实体权益是否可以阻却法院强制转让、交付标的物。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14条裁判规则非消费者购房人能否排除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可基于双方权利的性质、取得权利时间的先后、权利取得有无过错以及如何降低或者预防风险再次发生等因素,结合具体案情,对双方享有的权利进行实体审查后作出相应判断。
对生效仲裁裁决或法院驳回的诉讼请求以相同请求和理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已经生效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的部分请求,当事人在执行该裁决或判决的过程中又以相同的请求和理由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涉不动产异议之诉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为切实解决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召开全省部分中院座谈会进行了讨论,形成共识,请全省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予以参考。
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另行主张权利如何处理案外人以被执行人为被告另行提起给付之诉,要求转移执行标的物所有权,该标的物已处于强制执行状态的,法院应当向案外人释明,告知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主张损害赔偿,经释明其仍坚持不变更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在判决理由中写明案外人可待执行标的物解除强制执行状态后再行主张。对于审判中未发现并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调解书,应当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案外人对继续执行(驳回异议申请)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依法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时,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二十九条的规定,判断案外人的权利是否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
购房人已付购房款虽未达到总价款50%,但其明确表示愿将余款交付执行的,可认定其足以排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