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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常识专栏简介

宅基地常识

  •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两公示、三到场”
    日期:2022-04-28 点击:80次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两公示、三到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 自己建的房子被登记在他人名下,房子归谁
    日期:2022-03-01 点击:960次

    自己建的房子被登记在他人名下,房子归谁通过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必须是合法建造的房屋,违章建筑不能取得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己建房必须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只有取得了合法的手续才可以建房,不允许乱搭乱建。老周夫妇是本村村民,在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村里也同意,该房屋属于他们合法建造的房子。合法建房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1、建房人对于建房出了钱,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可以依法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建房的钱都是老周夫妇两人出的,小周和小李对于房屋的建造既没出钱又没出力,所以对于老周夫妇的劳动成果应该承认和保护。

  • 集体用地流转的政策、限制条件及效力认定
    日期:2022-02-13 点击:991次

    集体用地流转的政策、限制条件及效力认定国有土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理应受到同等保护,但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并未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甚至历史过程中,集体土地使用权一直绝对禁止流转。但随着经济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已逐步放款、放开,本文结合2004年与2019年两部《土地管理法》及其他规定,就集体用地流转的政策、限制条件及效力认定进行简要归纳总结,以供批判和指正。

  • 关于宅基地的常见问题
    日期:2022-02-09 点击:83次

    关于宅基地的常见问题一般情况,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没有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则由村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 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厂房吗
    日期:2022-01-04 点击:247次

    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厂房吗其一、从国家对土地用途和管理的角度,集体土地使用性质分为:耕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等,对土地的使用必须要与土地用途相一致,你在宅基地上开设工厂,改变了土地使用的性质,属于非法行为。其二、从国家环境治理的角度,你在宅基地上进行塑料加工生产,本身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也是对邻居相邻权的侵犯。其三、建议您,向村集体组织申请一块集体建设用地,或者租赁一块建设用地进行生产投资建设,避免盲目投资后受到政府行政机关的处罚。

  • 农村房,买得买不得
    日期:2021-12-13 点击:64次

    农村房,买得买不得农村房屋的买卖涉及到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相联系。买受人若不是涉案宅院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具备取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及购买案涉房屋的主体资格。如出卖方以此为由要求确认其与买方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法院应予以支持。

  • 农村建房有哪些法律禁区
    日期:2021-12-01 点击:137次

    农村建房有哪些法律禁区建房者由于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建房的相关法律政策欠缺了解,导致在宅基地申请以及使用方面出现诸多违法违规的乱象,在农村建房管理史上最严的新形势下,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很容易触碰“雷区”,轻者罚款,重者被拆,后悔莫及。所以,想要在农村建房,首先要了解国家法律和建房政策。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18个法律问题
    日期:2021-11-26 点击:99次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18个法律问题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 关于农民的5个法律问题
    日期:2021-11-26 点击:155次

    关于农民的5个法律问题真正的农民,应该是生活在农村,以农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有很多年轻人,不会干农活,在城镇打工,并且在城里安家落户,尽管他们的户口还在农村,但他们还算是农民吗?(出来打二三年工后回到农村生活的,还算是农民。)

  • 农村宅基地基本常识问题
    日期:2021-05-06 点击:88次

    农村宅基地基本常识问题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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