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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常识专栏简介

宅基地常识

  • 农村宅基地买卖及继承相关问题
    日期:2024-02-03 点击:27次

    农村宅基地买卖及继承相关问题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朋友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被继承?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遇拆迁能得到安置补偿吗……今天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历,给大家梳理了一些农村宅基地买卖及继承使用的相关问题

  • 不是本村村民,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
    日期:2024-01-05 点击:9次

    不是本村村民,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非本村人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确权的。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因政策原因搬迁或重建。这通常涉及到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等原因。在这些情况下,原来的宅基地可能被注销,而新的宅基地则可以进行确权。

  • 用“租赁合同”之名行买卖宅基地行为之实,不受法律保护
    日期:2024-01-04 点击:29次

    用“租赁合同”之名行买卖宅基地行为之实,不受法律保护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属于买卖行为,应按照农村房屋买卖规则认定所谓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故法院认为,本案名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实为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涉宅基地买卖的行为未征得当地村委会的同意,也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等手续,因此合同无效。

  • 已转为城镇户籍的居民,如何保住宅基地用房?
    日期:2024-01-04 点击:9次

    已转为城镇户籍的居民,如何保住宅基地用房?如果是继承父辈的宅基地房屋,虽然宅基地无法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合法财产,仍然可被继承,只要房屋不倒,权利就在。因此,同样建议修缮房屋,以免房子塌了,权利也就没了

  • 一户家庭是否应当拥有一处独立宅基地的判断
    日期:2024-01-04 点击:29次

    一户家庭是否应当拥有一处独立宅基地的判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并对其进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作为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之一,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具体办法
    日期:2024-01-04 点击:17次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具体办法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有,而共同生活是构成家庭所必不可少的要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同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具有共同关系。而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并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 村民建房申请是先申请用地还是先申请规划许可
    日期:2023-09-25 点击:129次

    村民建房申请是先申请用地还是先申请规划许可

  • 新扩建宅基地如何审批
    日期:2023-09-25 点击:73次

    新扩建宅基地如何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镇乡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期限除外)进行审核,予以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宅基地超过面积限额的如何登记
    日期:2023-09-25 点击:47次

    宅基地超过面积限额的如何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日期:2023-09-24 点击:45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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