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建的房子被登记在他人名下,房子归谁
案例
老周夫妇是某村村民,两人在村里分配的宅基地上自建了一处房屋,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周家女儿小周长大成人,同邻村青年小李结了婚,二人婚后住在老周家中。因为房子不大,两代人住在一起难免有些磕磕绊绊,生活中也会有很多不方便。为了不让女儿为难,老周夫妇主动搬出了老屋,在村里租了间房子居住。2010年,在没有征得老周夫妇同意的情况下,小李把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小李和小周夫妇共同所有。可惜,好景不长,小李和小周因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经常吵架,最后两人离了婚。离婚后的小周心情失落,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和父母也断了联系。离婚后小李并没有离开村里,仍然在周家老宅里住着。眼见自己建起的房屋却被前女婿占据,居无定所、生活困难的老周夫妇希望重回老宅生活,于是便向小李提出要回房子。小李却以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为由,拒不退让。
权威观点
房产可以因合法建造而取得,成为房屋所有权人。老周夫妇合法修建了案涉房屋,虽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因为出钱修建的行为,两人对房屋享有了所有权。小李虽然把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没有征得二老同意,房屋不动产登记薄上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作为真实权利人的老周夫妇,有权要求小李搬离房屋。
法官解读
一、通过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必须是合法建造的房屋,违章建筑不能取得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己建房必须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只有取得了合法的手续才可以建房,不允许乱搭乱建。老周夫妇是本村村民,在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村里也同意,该房屋属于他们合法建造的房子。
二、合法建房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1、建房人对于建房出了钱,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可以依法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建房的钱都是老周夫妇两人出的,小周和小李对于房屋的建造既没出钱又没出力,所以对于老周夫妇的劳动成果应该承认和保护。2、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在我国广大农村,房屋并没有要求登记,如果建房的人在房子登记之前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当房子被其他人占了或者破坏了,建房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会很容易产生社会矛盾。3、符合一般的生活习惯。在一般人的观念中,从建房到房子建好,这个房子都是在建房人手上,建房人可以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本案中老周夫妇一直在村里生活,房子也是他们建的,在村里人心中这个房子就是他们老两口的。
三、合法建房人在房子建好时就取得所有权,不受登记的限制。房屋所有权的确定一般都是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但是如果合法建房人有证据证明登记的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要求对房子享有所有权的,可以得到支持。本案中老周夫妇建的房,房子建好以后他们两人就是房子的所有人,小周和小李要变成房子的所有权人,必须要取得原所有权人的同意,小李背着老周夫妇偷偷把房子登记在他和小周名下,就是办理了登记,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他。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真正的所有权人还是要积极办理登记手续,为自己的权利装上“安全阀”,不然很容易引起纠纷和麻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特别提醒
合法建房有保障,建成之时即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为了避免引发新的纠纷,还是应尽快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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