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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关于审理逾期交房逾期登记纠纷案件的纪要
    日期:2021-11-20 点击:86次

    关于审理逾期交房逾期登记纠纷案件的纪要买受人接收房屋后发现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向出卖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接收为由进行抗辩的,不予支持;但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明知交付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且出卖人提供了竣工验收合格有效证据,买受人以交付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为由认为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并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 房地产纠纷如何解,法官来支招
    日期:2021-11-19 点击:99次

    房地产纠纷如何解,法官来支招二手房买卖中办理网签备案可以有效预防“一房二签”,但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网签,买方可以通过预告登记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根据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表明自己是这套房子的“未来主人”。这样的话,即使卖方将房屋另行卖给他人,买方依然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 房产买卖发生了纠纷,你该怎么办
    日期:2021-11-19 点击:89次

    房产买卖发生了纠纷,你该怎么办“无论是房屋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的合同,我们都需要遵守契约精神,当认为自己的目标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还是应该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抑或是私下通过民事和解,抑或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公力救济,而不应该自作主张,反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 爱子心切,学区房引发纠纷,24小时内化解
    日期:2021-11-19 点击:144次

    爱子心切,学区房引发纠纷,24小时内化解为从源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安溪法院主动融入全县诉非联动大格局,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调解组织良性互动,积极推动建立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纠纷引流、诉调对接和涉诉信访一体的多元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职能作用,设立诉前调解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解纷服务,有效发挥了社会矛盾诉前过滤功能,推动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进社会和谐。

  • 买卖学区房纠纷实例解析及购买学区房的法律问题 
    日期:2021-11-09 点击:919次

    买卖学区房纠纷实例解析及购买学区房的法律问题在瑕疵履行补正有意义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补正并继续履行合同。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中介吃差价,被判佣金退一赔三
    日期:2021-11-09 点击:129次

    中介吃差价,被判佣金退一赔三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新宅”变“凶宅”,房屋中介公司要担责吗
    日期:2021-10-25 点击:116次

    “新宅”变“凶宅”,房屋中介公司要担责吗关于“凶宅”的相关情况,应当视为会左右购房人选择的、“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卖方、中介公司对该信息明知,但未如实告知,则会导致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撤销合同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中介公司对此承担如实告知义务的前提是其对有关“凶宅”的情况是明知的,否则主张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将无法得到支持。

  • 签完购房合同发现没有购房资质,房主能主张违约金吗
    日期:2021-10-25 点击:98次

    签完购房合同发现没有购房资质,房主能主张违约金吗就赔偿损失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开发商通过格式条款减轻责任,法院:应对其作不利解释
    日期:2021-10-25 点击:101次

    开发商通过格式条款减轻责任,法院:应对其作不利解释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百姓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合同形式,它的存在对于交易的便捷性、条款的全面性等具有很大的意义。然而,由于格式条款往往是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单方拟定的,所以可能存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故意在格式条款中埋下“陷阱”,引诱不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即签字的相对方就范。因此,民法典就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房企破产案件中,购房者购房款的返还请求权,能否优先于抵押权受偿呢
    日期:2021-10-22 点击:233次

    房企破产案件中,购房者购房款的返还请求权,能否优先于抵押权受偿原判决认定案涉购房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享有优先受偿权,且无需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商品房消费者的三个构成要件,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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